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公告主要内容为:梧州广西创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藤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手术室等特殊科室、中心供氧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和相关科室室内装修项目采购更改通知四,所属区域:广西-梧州-藤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CJZB2016-TX-1005G,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藤县中医医院住院大楼手术室等特殊科室、中心供氧系统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和相关科室室内装修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CJZB2016-TX-1005G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4月18日
四、更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6页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装修工程项目简单情况描述:…ICU设在6层,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供应室设在12层,面积约为400平方米;净化空调机组设在12层空调机房,模块机组设在天台…”更改为“装修工程项目简单情况描述:…ICU设在6层,面积约为400平方米,…供应室设在12层,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净化空调机组、模块机组设在天台…”。
2、本项目特殊科室设备按所发清单内容序号的第1、63、134、135、220、221、222、223、295、407、414、495、630项备注为核心产品。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现增加内容为:“(一)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二)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特殊科室设备清单的第294项“电动二通阀DN20”的数量更改为20;第582项备注“-60”、 第585项备注“-1”删除。
5、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中的“(一)说明:1、交货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0天内。”更改为“(一)说明:1、交货完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00天内。”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的“主要设备”称谓更改为“核心产品”称谓。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分办法”中“(2)主要设备品牌档次分(满分4分)评定分三档:一档0.1~1分、二档1.1~2分、三档2.1~4分。由评委在打分前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品牌的档次后,按档次打分,其中属于相同品牌的其分值应相同。”更正为“2、核心产品品牌分(满分4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货物(核心产品)品牌市场知名度、国内市场占有率、产品信誉,集体讨论确定核心产品品牌“一档、二档、三档”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等级评定表),由评委按确定后的各投标人所属档次以及评定等级说明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应同一分值。一档0.1~1分、二档1.1~2分、三档2.1~4分。”
8、本项目“补遗通知(一)”第(二)项有关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指2013、2014和2015年度)”的内容统一更改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指2014、2015和2016年度)”。
9、原招标文件第65页“投标函”格式“四、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增加以下内容: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照招标文件的《货物采购需求》及投标报价明细表,我公司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设备部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装修部分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不包含社会保险费(大写) 元(¥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大写) 元(¥ 元)】,交货完工期: 。”
注:其余内容编号以此类推。
10、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明细表分设备及装修工程两部分,设备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格式编写,装修工程部分按所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写。
11、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更改为:
序号 |
项目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1 |
设备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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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装修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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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不包含社会保险费¥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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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完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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