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鄱阳县接待事务办公室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3,截止日期:2017-06,公告主要内容为:上饶江西省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鄱阳县接待事务办公室鄱阳县委机关食堂餐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RZMZFCG-2017-037#)的电子化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西-上饶-鄱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鄱阳县接待事务办公室,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依据鄱阳县政府采购办批复,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受鄱阳县接待事务办公室委托,对鄱阳县委机关食堂餐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就2017年05月24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电子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06月16日下午15:00 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下午15:00 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16日下午15:00前递交给代理机构。 注:如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6日下午15:00【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用于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锁】。 现变更为: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电子版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下午15:00 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06月30日下午15:00前递交给代理机构。 注:如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30日下午15:00【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用于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锁】。 原招标文件中:(五)保证金 1.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壹万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以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转帐、电汇形式,应在2017年06月12日16:00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帐户,请注明项目名称。(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到帐为准,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进帐单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单位: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鄱阳县支行 账 号:14-369 1010 4001 2834 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支付凭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予参与招标。 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现变更为:(五)保证金 1.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壹万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以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转帐、电汇形式,应在2017年06月26日16:00前到达公司指定的帐户,请注明项目名称。(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以到帐为准,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进帐单的供应商单位,视为无效投标)。 开户单位: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鄱阳县支行 账 号:14-369 1010 4001 2834 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支付凭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予参与招标。 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未中标者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自行撤销投标;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 原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 基本要求 分值 满足优于得分 优于加分值 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提供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的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含当日);满足得2分。 3 1 每增加6个月加0.5分,最多加1分;(须提供增加免费质量保证期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原件核查) 投标人在江西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含授权机构)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扫描件,如为授权机构,还另需提供授权售后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 4 2 投标人在江西省内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隶属于投标人自身的固定售后服务机构(不含授权机构)的加2分。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 6 3 所提供的企业论证体系覆盖范围必须包含了餐具、清洁设备、酒店配套用品的加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 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9月以来承揽过与本项目政府采购类似项目中标业绩: 7 5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宗2014年9月以来与本项目政府采购类似项目中标业绩 现变更为: 基本要求 分值 满足优于得分 优于加分值 免费质量保证期: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提供整个项目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的免费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含当日);满足得2分。 3 1 每增加6个月加0.5分,最多加1分;(须提供增加免费质量保证期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原件核查) 投标人在江西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含授权机构)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扫描件,如为授权机构,还另需提供授权售后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 4 2 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隶属于投标人自身的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加2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或售后服务人员社保凭证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 6 3 所提供的企业论证体系覆盖范围必须包含了餐具、清洁设备、酒店配套用品的加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原件现场核查) 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9月以来承揽过与本项目政府采购类似项目中标业绩: 7 5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宗2014年9月以来与本项目政府采购类似项目中标业绩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招标文件内容以最新的上传的补遗文件为准,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监督部门:0793-6219179 采购单位联系人: 吴先生 180079397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0793-6279518 地址:鄱阳县鄱阳湖工业园区E1-7(远洋渔业旁)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3日
提供单宗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业绩合同3份,得2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原件现场查验,单宗合同不得重复计分,不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1)提供单份合同金额大于250万元业绩合同2份,得2分;
(2)提供单份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业绩得3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原件现场查验,中单宗合同不得重复加分,不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不加分)。
提供单宗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业绩合同3份,得2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原件现场查验,单宗合同不得重复计分,不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不得分)。
(1)提供单份合同金额大于250万元业绩合同2份,得2分;
(2)提供单份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业绩得3分;
(评审依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清单原件现场查验,中单宗合同不得重复加分,不提供者或提供不全者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