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二连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修缮工程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所属行业分类:机场,采购业主:二连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017年06月12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二连浩特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修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二财购准字(电子)【2017】00719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采购人变更供应商资格要求和其他材料,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建筑资质证书可提供副本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并装订成册,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更正为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2) 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供应商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近一年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建筑资质证书可提供副本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并装订成册,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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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