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贵港贵港市港南城区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所属区域:广西-贵港-港南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HCGG2017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贵港市港南城区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编号:HCGG2017011FG)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二)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港南城区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HCGG2017011FG
三、采购人名称: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贵港市荷城路
联系人及电话:黄工,0775-67878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白天鹅宾馆东侧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潘 聪 联系电话:0775-4560002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6月2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6月16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贵港市港南城区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1项,实施项目范围内2183.442亩土地的征用补偿,对附着物拆迁并安置,土地成片整理,按计划开展项目范围内的一级土地开发,包括土地及房屋征收、道路、路灯、排水排污、绿化等前期开发,达到供地条件后用于出让。”,现更改为“贵港市港南城区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1项,实施项目范围内2183.442亩土地的征用补偿,对附着物拆迁并安置,土地成片整理,达到供地条件后用于出让。”。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二)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项目范围内2183.442亩土地的征用补偿,对附着物拆迁并安置,土地成片整理,按计划开展项目范围内的一级土地开发,包括土地及房屋征收、道路、路灯、排水排污、绿化等前期开发,达到供地条件后用于出让。”现更改为“实施项目范围内2183.442亩土地的征用补偿,对附着物拆迁并安置,土地成片整理,达到供地条件后用于出让。”
3、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1.3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项目范围内2183.442亩土地的征用补偿,对附着物拆迁并安置,土地成片整理,按计划开展项目范围内的一级土地开发,包括土地及房屋征收、道路、路灯、排水排污、绿化等前期开发,达到供地条件后用于出让。”现更改为“1.3项目实施内容:实施项目范围内2183.442亩土地的征用补偿,对附着物拆迁并安置,土地成片整理,达到供地条件后用于出让。”
4、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15时30分”,现更改为“2017年7月5日15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17年7月4日18时00分前。
更正理由:根据业主来函要求修改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