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1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铜鼓岭东侧地块南面规划道路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青秀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采购业主: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QXCG2017F064/FW(6)2017058G(重),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铜鼓岭东侧地块南面规划道路工程设计
二、项目编号:QXCG2017F064/FW(6)2017058G(重)
三、原招标公告时间:2017年6月6日至2017年6月12日(法定、节假、公休日除外)
四、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14.2 更改为:
14.2 商务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 投标函
⑵ 投标报价汇总表
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⑷ 投标人近三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⑸ 服务承诺书
⑹ 投标人信誉实力证明材料;
⑺ 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如:企业财务状况(2014年至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审计报告、ISO认证书等)
2、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14.3条款第(二)项第3点更改为:
3、成果要求:
设计总说明:对整个投标文件的简要说明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要求条理清晰、叙述简明。根据投标人编制的设计方案总体构思理念,应能说明和判断投标人对该项目的理解、响应及设计思路。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均作相应更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六、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771-5826356)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8076543260
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 0771-2808057 0771-2808057(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