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村发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6-21,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治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崇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村发展局,招标编号:510184201700021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村发展局水稻穗期病虫害防治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42017000219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6-20 13: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农村发展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4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6-14 11:30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附件 | ||
各潜在供应商: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条“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中,内容:“1、在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8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更改为: “1、在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4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五章第(一)条第2款内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6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无需审计),新成立企业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无需提供财务报表);”更改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报表或公司章程。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崇州市唐安东路225号;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3438066866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一段99号环球广场3003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8-8751372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8-87513721 | ||
原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5b849aaf015ca4a397ac0a4e.html |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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