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海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采购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内蒙古-乌海-海南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海南区人民法院/ |
加入时间: | 2017.07.2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海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22,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乌海审判法庭电梯采购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内蒙古-乌海-海南区,所属行业分类:电梯,采购业主:海南区人民法院,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017年07月21日 乌海市海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审判法庭电梯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海南集采准字【2017】75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资格要求变更,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3.供应商应为符合特种设备、消防、具有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或企业授权经销商;
4. 供应商具有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更正为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3.供应商应为符合特种设备、消防、具有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或企业授权经销商;
4. 供应商具有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关键字:电梯,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