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7-29,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石河子[兵团八师] 石河子机场公路12米高单臂灯、14米高双臂灯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石河子,所属行业分类:公路,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石河子机场公路12米高单臂灯、14米高双臂灯竞争性谈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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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机场公路12米高单臂灯、14米高双臂灯竞争性谈判 项目澄清文件 各投标单位: 石河子机场公路12米高单臂灯、14米高双臂灯竞争性谈判项目谈判文件中 原: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贰天内,将中标标的5%的履约保证金交到用户单位财务账上,并与用户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产品验收安装合格后5%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由用户单位一次性无息向中标方退还。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将货送达到采购方指定地点,货到验收安装合格后采购方付中标方合同款的80%,待产品使用3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款的20%。 现变更为 付款方式: 1、货物到场经相关方验收合格后付至材料价款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前付至合同价款的95%。 3、5%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为质保金(无息),质保期限为2年。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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