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8-2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宜宾采购稳定性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宜宾-翠屏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招标编号:511502201700028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采购稳定性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22017000283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2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8-21 16:0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原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8-11 11:30 | ||
更正文件更正事项和内容 | |||
1.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采购稳定性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项目”统一更正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采购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项目”。 2、招标文件第36页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一、采购内容及清单中的项目名称“稳定性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更正为“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 3、招标文件第36页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的采购内容及清单表格后的“注: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2017年以来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稳定性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壹份,若未提供视为投标无效。”更正为“注: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2017年以来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机无机复混肥(硫酸钾型)”的检验检测报告原件壹份,若未提供视为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均不变。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 宜宾市翠屏区农林畜牧局 地 址: 宜宾市金鱼井街20号 联 系 人: 段先生联系电话: 15328846105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国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翠柏大道东段36号金帝庄园B区1幢1502号邮 编:616440 联 系 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0831-2103398、18380803683 电子邮件:2124407105@qq.com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 段先生 联系电话: 15328846105 | ||
原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5dc4dd08015dcacbe540089c.html | ||
备注 | 本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CGY201708004号 本采购项目最高现价:8000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