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鄄城县农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9-20,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荷泽鄄城县农产品质量监管追溯平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荷泽-鄄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东金润建设咨询限公司,采购业主:鄄城县农业局,招标编号:JRZX-2017-08,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报价部分 (3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3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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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加分(33分) |
对产品技术资料进行验证加分(33分) |
1、投标人具有农产品监管追溯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原件) 2、投标人具有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原件) 3、投标人所投农药残留检测仪产品具有专利证书(外观专利除外),政府科技进步奖,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证明文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6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有能够实现全自动亮度均匀性调试,同时该调试软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5、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备白平衡调整技术,使白场的色度均匀性Delta E≤1.2,确保白场的整墙一致性达到完美呈现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6、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备亮度均匀性校正技术,使整墙亮度的均匀性提高到97%,完美解决业界“阴阳屏“现象,确保整墙画面完美显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7、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备智能开机功能,多台显示单元使用时,具有智能开机延时引擎,避免所有拼接显示单元同时上电,防止被浪涌电流冲击损坏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8、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有内置屏幕防灼技术,有效改善液晶屏显示静态图像时造成的残影现象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提供OSD系统菜单界面并需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9、投标人有类似业绩的一处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需提供业主单位的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分。 10、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生产厂家在山东境内设立公司或分公司(须提供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21分) |
质保及服务保障(4分) |
1、对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力量,投标人在实施案例、培训措施、距离服务网点远近、备品备件、产品保修、升级、维护响应时间、免费维护服务保证期及免费维护期外的技术支持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得1-4分。 |
项目实施方案(6分) |
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否能够符合招标人要求、方案可执行性进行综合评定,优秀得4-6分;中等得2-4分;一般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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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软件现场演示(11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自己实施过的案例进行在线软件演示,根据招标文件产品软件成熟度,案例情况,技术指标,市场占有率等综合考虑软件等相关因素后评分,优秀得9-11分;中等得6-8分;一般得0-6分。不提供演示不得分,用其他投标人的案例演示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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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16分) |
同类项目业绩(12分) |
提供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案例70(含)万以上的得1.5分,最高12分。 合同业绩必须包含追溯监管平台软件、大屏幕显示系统、农药残留检测仪器三部分,缺一不得分。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网上公示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得分。如提供虚假业绩,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 同类项目业绩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
企业综合实力及履约能力(4分) |
根据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信誉情况、技术力量等反映履约能力的内容进行打分,优得2-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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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审办法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应扫描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所要求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任何一项缺失视为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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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1得分计算方法
以上内容,价格分直接计算得出,技术部分和其他条件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对每个供应商的评委打分,计算出算数平均得分与报价得分、验证得分相加之和作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高得分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则价格低者中标;如果价格也相同,则由评委投票确定中标供应商。
2、现变更为:
一、包1具体评分标准:
报价部分 (30分)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各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3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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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加分(33分) |
对产品技术资料进行验证加分(33分) |
1、投标人具有农产品监管追溯软件著作权证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原件) 2、投标人具有农产品合格证管理系统著作权证书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原件) 3、投标人所投农药残留检测仪产品具有专利证书(外观专利除外),政府科技进步奖,生产厂家具有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证明文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最多得6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4、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有能够实现全自动亮度均匀性调试,同时该调试软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以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5、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备白平衡调整技术,使白场的色度均匀性Delta E≤1.2,确保白场的整墙一致性达到完美呈现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6、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备亮度均匀性校正技术,使整墙亮度的均匀性提高到97%,完美解决业界“阴阳屏“现象,确保整墙画面完美显示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7、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备智能开机功能,多台显示单元使用时,具有智能开机延时引擎,避免所有拼接显示单元同时上电,防止被浪涌电流冲击损坏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8、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具有内置屏幕防灼技术,有效改善液晶屏显示静态图像时造成的残影现象功能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以提供OSD系统菜单界面并需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并加盖原厂公章为准) 9、投标人所投LCD监控显示系统产品生产厂家在山东境内设立公司或分公司(须提供公司或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21分) |
质保及服务保障(4分) |
1、对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技术支持力量,投标人在实施案例、培训措施、距离服务网点远近、备品备件、产品保修、升级、维护响应时间、免费维护服务保证期及免费维护期外的技术支持服务承诺进行打分,得1-4分。 |
项目实施方案(6分) |
根据各投标人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否能够符合招标人要求、方案可执行性进行综合评定,优秀得4-6分;中等得2-4分;一般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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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软件现场演示(11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自己实施过的案例进行在线软件演示,根据招标文件产品软件成熟度,案例情况,技术指标,市场占有率等综合考虑软件等相关因素后评分,优秀得9-11分;中等得6-8分;一般得0-6分。不提供演示不得分,用其他投标人的案例演示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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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16分) |
同类项目业绩(12分) |
提供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案例70(含)万以上的得1.5分,最高12分。 合同业绩包含追溯监管平台软件、大屏幕显示系统、农药残留检测仪器三部分,至少包含其中两部分,缺一不得分。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网上公示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得分。如提供虚假业绩,取消投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 |
企业综合实力及履约能力(4分) |
根据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信誉情况、技术力量等反映履约能力的内容进行打分,优得2-4分;良得1-2分;一般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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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评审办法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有相应扫描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所要求的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生产厂家公章的复印件,任何一项缺失视为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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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1得分计算方法
以上内容,价格分直接计算得出,技术部分和其他条件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对每个供应商的评委打分,计算出算数平均得分与报价得分、验证得分相加之和作为供应商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高得分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则价格低者中标;如果价格也相同,则由评委投票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鄄城县农业局
地址:鄄城县农业局(鄄城县人民街246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0--242126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地 址:菏泽市牡丹北路1499号牡丹办事处院内西楼320室
联系人:霍经理
联系方式:15315306266
本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网站同时发布。
发布人: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17 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