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0-26,公告主要内容为:崇左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卡凤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补充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崇左-凭祥,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GXZC2017-G1-12041-ZCGC,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GXZC2017-G1-12041-ZCGC)
一、项目说明:
1、招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卡凤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
4、招标编号:GXZC2017-G1-12041-ZCGC
5、首次公告时间:2017年10月17日
二、补充通知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卡凤物流加工区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现在在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标原则”最后面增加如下补充内容:
1、增加内容为:“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投标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自身出具的产品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非生产厂家投标人同时还须提供全部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详细价格构成说明(包括原材料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及全部货物生产厂家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进货单、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近6个月在职人员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凭证等,非生产厂家投标人还应同时提供生产厂家的上述资料。”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三、发布通知的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48号南宁聚宝苑A区902室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1-5349283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凭祥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0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