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重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编号:NNZC2017-30579A,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编号:NNZC2017-30579A
项目名称: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重)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1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1)
各投标人:
南宁市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工程建设监理(重)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7-30579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5.2 开标程序的第(9)项选择“√(9)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对入围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质量要求、监理服务期及其他内容进行唱标;”。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中的其他要求栏的评审标准内容中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资格审查部分(1)~(4)项内容的……”现更改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项资格审查部分(1)~(9)项内容的……”。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1)技术建议书中的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仪器项更改如下: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仪器 |
(1)试验、检测设备(2.5分)。 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标准稠度仪、砼振动仪各0.5分。 (2)办公设备及交通工具、通讯设备(2.5分)。 投标人应在完全熟悉《监理规范》及自己拟投标段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监理的特征和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必要的自备仪器设备并说明其规格、性能、进场时间等。 |
针对修改内容,本项目新生成了招标文件,请投标人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www.nnggzy.net/gxnnhy)本澄清答疑处下载。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孔妍君 0771-571563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培伟 0771-5501610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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