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09,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东平安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东-平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平财采字(竞磋货物)2018-11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开标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
平财采字(竞磋货物)2018-11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平安区农牧业生产救灾大田受灾补助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4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下载更正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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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其他资质条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向集中采购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集中采购机构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2月8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2/09 08:30--2018/02/14 18:0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现场领取。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2/23 15:30 |
开标时间 |
2018/02/23 15:3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农牧局安先生 13649780799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李先生 0972-8612244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详见《竞磋文件》。 |
收款人 |
详见《竞磋文件》。 |
银行账号 |
详见《竞磋文件》。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972-8613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