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乐山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南陵社区旧居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测绘服务项目磋商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乐山-沙湾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511111201800002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南陵社区旧居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测绘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112018000020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平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刚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3-245627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沙湾区恒越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981370119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8437954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30 09: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29 09:00 | ||
原公告名称 | / | ||
原公告地址 | /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第一章 磋商邀请中“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184号3楼”变更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林业局5楼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6条 投标、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中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变更为:“二、履约保证金金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东路分理处”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采购品目名称 | 服务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