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巴中S204线通江县城至诺水河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第2次澄清,所属区域:四川-巴中-通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通江县交通运输局,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S204线通江县城至诺水河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名称 |
KS1、ZS1的招标文件 |
变更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8-03-15 10:30:00 |
变更后投标质疑截止时间 |
2018-02-26 23:59:59 |
变更后开标时间 |
2018-03-15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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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 |
2018-03-14 23:59:59 |
变更后投标有效期天数 |
90 |
变更后开标地点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3段35号 |
澄清次数 |
2 |
填报人企业名称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填报人名称 |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澄清说明 |
S204线通江县城至诺水河一级公路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勘察设计咨询审查 澄清说明 (第2次澄清) 各相关单位: 现将S204线通江县城至诺水河一级公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勘察设计咨询审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 原文: 3.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勘察设计:近5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为准。 勘察设计咨询审查:近3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为准。 修改为: 3.5.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勘察设计:近5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为准。 勘察设计咨询审查:2013年1月1日至今(指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以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为准。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 原文: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并公证。 修改为: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 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勘察设计标段 (三)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注 原文: “1.K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如有)。Z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如有)。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修改为: “1.K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如有)。Z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指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勘察设计咨询审查标段 原文: “(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修改为: “(四)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原文: “注:1.K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如有)。Z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如有)。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修改为: “注:1.K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近五年(指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如有)。ZS1标段的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指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招标人:通江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