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1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所属区域:广西-桂林,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招标编号:DHGLZC2018-0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桂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桂剧、彩调)保护传承基础设施项目(二期)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DHGLZC2018-02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戏剧创作研究院
地址:桂林市解放西路19-3号
联系人:万霞联系电话:0773-282208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41号
项目联系人:罗菲菲联系电话:0773-288866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3月9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3月12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的“监理人员机构分”中第(3)点原为:(3)项目监理机构成员除总监外,造价监理师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配备有机电专业工程师得2分;其他人员均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每具有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最多加3分。(满分7分),现更正为:(3)项目监理机构配备有机电专业工程师得4分;其他人员均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得1分,每具有1名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加1分,最多加3分。(满分7分)
2、更正理由:采购人调整采购方案。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