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13,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北楼家具采购补充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单位:
经采购单位确认,SZMC2018-BS-G-001号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北楼)家具采购补充通知做如下变更:
1.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二、综合实力比较/(五)其他重要能力比较/1、2015年以来生产厂家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或省工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AAA级”企业,得2分,(原件备查,否则该项不得分)。
现修改为:第六章评分标准/二、综合实力比较/(五)其他重要能力比较/1、2015年以来生产厂家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或省工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AAA级”企业,得2分,市级的得0.5分。其他同类型证书由评委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2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查,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无原件不得分)。”
2.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二、综合实力比较/(五)其他重要能力比较/7、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或生产企业的所提供的2014年-2016年近三年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评委在0-2分之间打分。(开标现场核查审计报告原件,无原件的不得分)。删除”
3.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三、检测报告2、主要成品合格的检测报告(6分)提供由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包括:茶几、茶水柜、衣柜、床头柜、实木椅、实木床;注:每少提供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现改为:“第六章评分标准/三、检测报告2、主要成品合格的检测报告(6分)提供由国家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包括:茶几、茶水柜、衣柜、床头柜、实木椅、床;注:每少提供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4.将原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四、投标单位业绩比较1、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办公家具类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销售合同、验收报告、发票金额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80%。(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原件必须携带至开标现场核实,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现改为:第六章评分标准/四、投标单位业绩比较1、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同类型项目:合同金额≥人民币50-100万元提供一份得0.5分,合同金额≥人民币100-150万元以上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
注:提供销售合同、验收报告、发票金额不低于总合同金额的80%。(提供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原件必须携带至开标现场核实,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作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及原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