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3-22,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成都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青白江区,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变更招标公告 | |||||||
发布人 | 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 ||||||
发布时间 | 2018/03/22 | ||||||
涉及项目名称、标段 | 青白江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
变更内容 | 致: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其它要求中原“(1)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购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现更正为“(1)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六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购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3)投标人(联合体时双方均提供)须具备针对本工程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和《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中企业业绩评分标准中原“2015年至今承揽过1个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设计业绩得0.5分,日处理规模不小于5万吨的加0.4分,出水水质为高水质的加0.4分。本项最高得10.4分。” 现更正为“2015年至今承揽过1个污水处理厂(或再生水厂)设计业绩得0.5分,最多得4分;若以上业绩日处理规模不小于5万吨,每个业绩加0.4分,最多加3.2分;若以上业绩出水水质为高水质,每个业绩加0.4分,最多加3.2分。本项最高得10.4分。” 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近三年财务状况表中原“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仅牵头单位提供即可)。”现更正为“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招 标 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