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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国际物流单一窗口服务中心项目GXYLG20182008-N更改通知(一)
2018-04-24 01:50:2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西-南宁 招标业主/代理: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18.04.2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4-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国际物流单一窗口服务中心项目更改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GXYLG20182008-N,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国际物流单一窗口

服务中心项目工            

项目编号:GXYLG20182008-N

采购人名称: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壮锦大道24    

联系电话:0771-288571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云龙

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D

联系电话: 0771-26181992618118;传真: 0771-2808596

首次公告日期:2018330

更正日期:2018423

更正事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拟投入人员的社保时间要求均更改为:“20181月、2月、3月。”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10.1.1类似项目是指:20141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的房建工程类似业绩(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现更改为:“类似项目是指:20151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成建筑面积在10000㎡及以上的房建工程类似业绩(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1.1企业情况评审标准:1、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得7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10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得13分。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得6分;3、考核期内,企业具有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现更改为:“1、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的得9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得12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得15分。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得8分;3、考核期内,企业具有通过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1.1企业诚信情况评审标准:“12014年至今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全国优质工程,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企业或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中国工程建设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业诚信企业的,每个得2分; 22015年至今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级工程质量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省级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每个得1分。 32015年至今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或以上)建设工法、省级(或以上)标准,每项得0.8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4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奖项计分,以获奖颁发证书为准)。 42016年至今企业或企业承建(或完工)的项目获得设区市级安全或质量奖、优质结构工程奖的荣誉证书的,每个得0.5分。 52015年至今企业获得设区市或以上级别“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的,每个得0.5分。 注:同一工程项目同类型的奖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现更改为:“(1)企业2015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的工程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业协会评选出的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每个得2 ;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3分。(2)企业2016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1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2分。(3)企业2017年以来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的,每个得0.4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1分。【备注: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1.1拟投入本工程管理人员情况,优(1215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丰富及综合素质优秀。良(811分):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一般及综合素质良好。中(47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基本齐全。 差(03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现更改为:“拟投入本工程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配备齐全且全部持证上岗的,按以下标准计分:优(1215分):完全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良(811分):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一般及综合素质良好。中(47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差(03分):不满足施工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1.1企业财务状况,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每一年得1分,未经审计的不得分(提供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时间是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的,得3分)[备注:如上一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提供2017年财务预测报表的得2分。”现更改为:“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提供一年得1分,提供两年得2分,提供齐全三年得5分,未经审计的不得分。”

7、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8.00分)”修改为:“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 (10.00分)”;其评审标准修改为“拟派任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与资格审查合格通过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在名称、专业、资格等级等方面一致。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资格的得4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的得7分; 2、具备初级职称(工程类)的得2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类)的得3分。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其他主要人员 (4.00分)”修改为:“其他主要人员 (10.00分)” ;其评审标准修改为“人员齐备、专业配套,具备相关岗位证书: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件,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且拟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符合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规定,否则不得分。以上证书每缺1项扣2分。未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20181月至20183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9、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2中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调整为80分,其中(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审标准的修改如下: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10.00分)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优(8.1-10):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5.1-8.0):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组织计划且计划一般,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5):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无详细的组织计划,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劳动力安排计划 (10.00分)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优(8.1-10):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良(5.1-8):各主要施工工序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0-5.0):各主要施工工序无劳动力安排计划,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5.00分)

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优(4.1-5):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良(3.1-4):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一般,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符合实际且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一般。 差(0-3):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无对性,不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得力。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5.00分)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优(4.1-5):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良(3.1-4):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一般。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差(0-3):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且措施内容应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各项措施不合理。无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10、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3)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5.00分)评审标准修改为:“1. 企业完成的工程获得“‘省长、自治区主席、市(直辖市)长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2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3分。 2.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个得1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2分。 3.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建筑装饰工程优质奖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个得0.5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1分。 4. 企业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城市级工程质量或安全文明工地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从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一年的,每个得0.2分。注:上述工程所在辖区为广西行政区域的,每个得分为0.5分。 5.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国家级建设工法、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三年的,每项得0.5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2分。 6. 企业主编或主持完成省级建设工法、省级标准的,从获奖证书颁发或标准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超过二年的,每项得0.2分;参编或参与单位,每项得0.1分。”

1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32)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工作经历等(8.00分)及新技术应用与承诺(10.00分)更改为:“删除。”

1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有修改,具体更改如下表:

序号

条款号

原内容

更改内容

1

2.4.2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7天,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围墙内,发包人提供至施工现场的供电总负荷为400KVA,施工用电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电讯线路的接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进场至工程完工后清场所使用的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发包人于开工前3日内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双方做好签认工作。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于开工前7天,将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围墙内,发包人提供至施工现场的供电总负荷为400KVA,施工用电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电讯线路的接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进场至工程完工后清场所使用的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发包人于开工前3日内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双方做好签认工作。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

7天,由发包人提供地下管

线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于开工前3

日内现场交验,双方做好签认

工作 。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

和完成时间:开工所需的报建

手续, 于开工前七天内完成 

土方作业时冲洗平台和密闭车辆的标准:冲洗平台尺寸不小于长×宽×高2500×3700×1200MM),设循环水池系统,可快速全身清晰各种工程车辆。密闭车辆符合《自卸汽车密闭式顶盖 技术条件》(QC/T 782-2007

的,要求车辆驶离施工场地应当实行密闭运输,不得遗撒、泄漏。

消纳场的具体位置及其合理运距:场内消纳,运距2公里。

2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安【200622号文)的要求,同时满足地方出台的其他政策及相关法规要求。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标准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 号)的 要求,同时满足地方出台的其他政策及相关法规要求。

3

6.1.5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须按南宁市城乡建委《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标准化图集》(强制性行业标准,20134月版)要求及《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活动工地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建质安[2013]28号)有关标准及制度执行。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 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南宁市政府令第 46 号)、《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升工程治理水平的若干意见》(南府规[2016]24 号)、《南宁市土方作业文明施工工作导则》、《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图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 号)、《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必须与经城管部门及行业协会核查建立的合法合规运输企业名录当中的企业签订运输合同,保证车辆受管控、服务够专业、利益分配较合理;使用符合密闭规定的合法车辆进行散体物料(建筑渣土、垃圾、砂石等)的运输,同时与辖区卫生防疫、环卫管理部门或有合法资质资格的企业签订病媒生物消杀协议、生活垃圾清运协议、在线远程监控扬尘监测协议,采取道路硬化、裸土覆盖、洗车出门、保洁路口、在线监测、抑尘喷淋等有效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4

8.2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的要求采购,购买的材料、设备必须有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证明,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前须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同意,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按设计和有关标准自行采购的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均按投标单价结算;对于无产品合格证明、不合格产品、末提供检验或实验证明、未经监理工程师清点的产品以及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非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材料、设施,发包人不予认可,不予支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必须将上述不合格产品自行清理出本工程场地。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约定的材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厂家和等级进行采购,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材料有争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招标文件有“参照或相当于”标明材料品牌的材料进行采购,并在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

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对工程使用的重要建设工程材料,承包人应按《南宁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目录中选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满足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重新印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通知》的通知(南建规【20161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满足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1612 号)要求的,本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浆。

     13、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开工日期:201805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0202日;现更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1805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0223日。”

1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原为2018424 930分,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18510 9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农英民、黄新强

电话: 0771-26181992618118  传真:  0771-2808596

 

 

招标人: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原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423

 

关键字:机场,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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