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吉林 | 招标业主/代理: |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加入时间: | 2018.05.04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5-04,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本级吉林省政务外网系统路由及交换租赁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所属行业分类:租赁,采购业主: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招标编号:DYGS2018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 吉林省政务外网系统路由及交换租赁服务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项目编号:DYGS201800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本级)
2、拟采购项目:吉林省政务外网系统路由及交换租赁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805.6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吉林省政务外网系统是针对吉林省政府各个部门间应用的承载网络,包括省、市、县三级,可以实现政务部门三级网络互联互通,以及省直属厅局对国家业务的互联互通。自2010年起,采取“企业搭建,政府租用”方式,由中国联通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承担。2015年协议期满,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续签协议,协议期内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支付805.6万元,用于支付系统路由租赁费用。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
6、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吉林省政务外网系统的建成是依据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政府同意,2010年省工信厅与中国联通吉林分公司签定建设和运维协议,根据协议吉林联通负责投资建设包括省到各市(州)、县(市)的广域骨干网络(含骨干传输电路和网络设备)、省级城域网络(含省级政务部门之间的传输电路和网络设备)、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出口。提供统一接入服务和运行的支撑服务。
(2)自2010年,我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采取外包方式,由联通吉林分公司承担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及运营维护,并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吉林省级节点单位。目前,省电子政务外网综合平台在用、运行良好,已经开通运行并提供了省本级60多个部门对中央机关的网络接入服务。
(3)基于历史成因与现实运行需要,为了保证吉林省电子政务外网系统的稳定、安全、可靠运行,应该延续以往的租赁方式。
综上所述,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的服务能够继续满足吉林省政务外网系统正常运行,专家一致建议该项采购采取《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形式。
7、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房晓光 省政府办公厅信息技术室 高工
华颜涛 吉林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高工
耿 伟 吉林省公安厅 高工
8、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自2018 年 5 月 7 日起至2018 年 5 月 11 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杨平
电话:0431-81866978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春市新发路329号)
联系人:王咏梅
电话:0431-88904390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安梓南
电话:0431-88550630
2018 年 5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