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09-26,截止日期:2018-08-30,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2018年桥隧省级检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8]005516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
一、招标文件前附表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00
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8月30日09时00分前到账。
现修改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0:00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 10: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8年10月18日10时00分前到账。
(二)、其他规定:
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包1-包3仅允许中一个标段和隧道检测包4,以第一个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为准,其余标段需作出承诺放弃中标。存在放弃中标的标段,中标候选人从后续排名中选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包1-包4顺序进行评标)
现修改为:
1.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包1-包3仅允许中一个标段和隧道检测包4,以第一个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段为准,其余标段需作出承诺放弃中标,投标文件内须附放弃承诺函,格式自拟。存在放弃中标的标段,中标候选人从后续排名中选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包1-包4顺序进行评标)。
2.预付款保函的退还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支付方式:
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凭普通增值税发票和预付款保函付60%,合同完成验收后凭普通增值税发票付40%。
现修改为:
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凭普通增值税发票和预付款保函付80%,合同完成验收后凭普通增值税发票付20%。
二、评分标准中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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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权重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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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
0.50 |
1 |
人员基本要求 |
8 |
全部满足人员达到招标文件第8章基本要求计5分;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的每人次加1分,最多加2分;所提供的技术员为中级工程师的每人次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计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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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
6 |
包一、包二、包三: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参加8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计基本分3分;每增加1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加0.3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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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参加5座中隧道及以上的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的计基本分3分;每增加1座中隧道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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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 |
6 |
包一、包二、包三: 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累计参加8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计基本分3分;每增加1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加0.3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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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累计参加5座中隧道及以上的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的计基本分3分;每增加1座中隧道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3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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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查设备 |
4 |
检查设备达到招标文件第8章基本要求的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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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类似业绩 |
15 |
包一、包二、包三: 近三年内: 1、累计完成6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检测)业绩的,计4分; 累计完成7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检测)业绩的,计8分; 累计完成9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检测)业绩的,计12分; 2、完成过特大桥特殊检查业绩的,计3分; 本项最高计15分。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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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近3年内: 1、累计完成8座(含)中隧道及以上的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的计8分;每增加1座加1分,最多加4分; 2、完成过特长隧道专项检查业绩的,计3分。 本项最高计15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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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用评价 |
5 |
信用评价结果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取最近3年(2015-年2017年)信用评价得分之和。年度信用评价得分按下表的计分规则计取。 信用等级评分表
(投标人须提供清晰的系统查询结果全屏截图,截图内容须完整体现查询内容、查询日期和查询网址;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截图,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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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认证 |
6 |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项计2分,总计6分;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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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 |
|
|||||||||||||||||
技术 |
0.40 |
1 |
整体服务方案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从服务项目的完整性、检测范围的全面性、工作任务的相关安排描述覆盖性进行综合评定: ①对项目的整体服务、检测范围和工作任务的相关表述概念一般,内容完整性一般的,计4分; ②对项目的整体服务、检测范围和工作任务的相关表述,表述较清晰,内容基本全面的,计5分; ③对项目的整体服务、检测范围和工作任务的相关表述,且表述清晰、内容全面的,计 6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
2 |
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
8 |
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①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针对性一般,技术方案可行性一般的,计4分; ②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针对性良好,技术方案可行性良好的,计6分; ③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针对性优秀,技术方案可行性强的,计8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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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方案 |
7 |
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检查的技术方法从全面性、适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①检查评价方法基本适合本项目,合理性一般,计3分; ②检查评价方法较适合本项目,合理,计5分; ③检查评价方法充分适合本项目,完善、合理,计7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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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供的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进行综合评定: ①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性一般,计2分; 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计3分; ③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明确、完善、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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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进度计划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定: ①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计划基本明确、合理性一般,计2分; ②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计划基本明确、合理,计3分; ③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计划明确、完善、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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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供的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工作安排进行综合评定: ①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性一般,计2分; 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计3分; ③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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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理化建议及承诺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深度、相关承诺是否有利于项目开展进行综合评定: ①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基本完善,针对性、深度、合理性一般,计2分; ②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基本完善,具有针对性和深度而且合理,计3分; ③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完善,具有针对性和深度而且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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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障措施 |
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出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①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合理性一般,计1分; ②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合理,计2分; ③保障措施完善、合理,计3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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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 |
|
|||||||||||||||||
价格 |
0.10 |
合计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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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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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中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指对国道(G)、省道(S)上已运营的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特殊检查,非新(改)建桥梁竣(交)工时进行的桥梁检测,非桥梁荷载试验及桥梁安全性评估。 2.所有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 近5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近3年,指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并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 除合同有明确说明外,桥隧规模按如下标准确定:特大桥指多孔跨径总长>1000米或单孔跨径>150米的桥梁,大桥及以上指多孔跨径总长≥100米或单孔跨径≥40米的桥梁;特长隧道指长度>3000米的隧道,中隧道及以上指长度≥500米的隧道。 5. 本表中国省道公路包括普通公路、高速公路。 |
现修改为: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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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权重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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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
0.50 |
1 |
人员基本要求 |
8 |
全部满足人员达到招标文件第8章基本要求计5分;若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的每人次加1分,最多加2分;所提供的技术员为中级工程师的每人次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最高计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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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 |
6 |
包一、包二、包三: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参加8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计基本分4分;每增加1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加0.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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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累计参加5座中隧道及以上的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的计基本分4分;每增加1座中隧道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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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 |
6 |
包一、包二、包三: 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累计参加8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计基本分4分;每增加1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监测)业绩的加0.2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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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累计参加5座中隧道及以上的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的计基本分4分;每增加1座中隧道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业绩的加0.5分,最多加2分,本项最高计6分。 (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和人员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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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检查设备 |
4 |
检查设备达到招标文件第8章基本要求的计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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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类似业绩 |
15 |
包一、包二、包三: 近五年内: 1、累计完成6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检测)业绩的,计9分; 累计完成7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检测)业绩的,计10分; 累计完成9座大桥及以上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桥梁检测)业绩的,计11分; 2、完成过特大桥特殊检查业绩的,计2分; 3、类似业绩中具有省级(部级)国省干线路网技术状况监测桥梁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按年度计分,每年度计1分,最多计2分; 本项最高计15分。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则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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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近五年内: 1、累计完成8座(含)中隧道及以上的国省道公路运营隧道专项检查(或省级以上重点隧道监测)的计9分;每增加1座加0.5分,最多加2分; 2、完成过特长隧道专项检查业绩的,计2分。 3、类似业绩中具有省级(部级)国省干线路网技术状况监测隧道检测技术服务项目的,按年度计分,每年度计1分,最多计2分; 本项最高计15分。 (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和完工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如合同复印件未明确桥隧检测数量的,则提供加盖采购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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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用评价 |
11 |
信用评价结果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取最近3年(2015-年2017年)信用评价得分之和。年度信用评价得分按下表的计分规则计取。 信用等级评分表
(投标人须提供清晰的系统查询结果全屏截图,截图内容须完整体现查询内容、查询日期和查询网址;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截图,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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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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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0.40 |
1 |
整体服务方案 |
6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从服务项目的完整性、检测范围的全面性、工作任务的相关安排描述覆盖性进行综合评定: ①对项目的整体服务、检测范围和工作任务的相关表述概念一般,内容完整性一般的,计4分; ②对项目的整体服务、检测范围和工作任务的相关表述,表述较清晰,内容基本全面的,计5分; ③对项目的整体服务、检测范围和工作任务的相关表述,且表述清晰、内容全面的,计 6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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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 |
8 |
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① 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针对性一般,技术方案可行性一般的,计5分; ②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针对性良好,技术方案可行性良好的,计6.5分; ③针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所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针对性优秀,技术方案可行性强的,计8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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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实施方案 |
7 |
投标人所提供的检测实施方案中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检查的技术方法从全面性、适用性进行综合评定: ① 检查评价方法基本适合本项目,合理性一般,计5分; ②检查评价方法较适合本项目,合理,计6分; ③检查评价方法充分适合本项目,完善、合理,计7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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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供的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进行综合评定: ①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性一般,计3分; 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计3.5分; ③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明确、完善、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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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进度计划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进行综合评定: ①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计划基本明确、合理性一般,计3分; ②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计划基本明确、合理,计3.5分; ③工作内容及工作进度计划明确、完善、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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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供的项目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工作安排进行综合评定: ①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性一般,计3分; 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计3.5分; ③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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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合理化建议及承诺 |
4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深度、相关承诺是否有利于项目开展进行综合评定: ①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基本完善,针对性、深度、合理性一般,计3分; ②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基本完善,具有针对性和深度而且合理,计3.5分; ③合理化建议及承诺完善,具有针对性和深度而且合理,计4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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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保障措施 |
3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需求所提出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定: ①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合理性一般,计2分; ②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合理,计2.5分; ③保障措施完善、合理,计3分。 ④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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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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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
0.10 |
合计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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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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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表中国省道公路运营桥梁特殊检查指对国道(G)、省道(S)上已运营的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特殊检查,非新(改)建桥梁竣(交)工时进行的桥梁检测,非桥梁荷载试验及桥梁安全性评估。 2.所有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 近五年,指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并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4. 除合同有明确说明外,桥隧规模按如下标准确定:特大桥指多孔跨径总长>1000米或单孔跨径>150米的桥梁,大桥及以上指多孔跨径总长≥100米或单孔跨径≥40米的桥梁;特长隧道指长度>3000米的隧道,中隧道及以上指长度≥500米的隧道。 5. 本表中国省道公路包括普通公路、高速公路。 |
三、第八章采购需求中: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2018年桥隧省级检测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湖南省公路养护检测与评定工作制度》(湘交计统[2017]92号)有关规定,我局参照交通运输部重点监测桥梁、隧道抽检和巡查工作内容,组织开展普通干线公路重点桥隧监测工作,监督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桥梁监测根据2017年养护统计年报,按照运营8年及以上、不同桥型、不同建设年代等原则每个市州抽检1-2座大桥及以上桥梁(没有大桥的市州抽取中桥)。重点隧道监测根据2017年养护统计年报,按照运营5年及以上原则全省抽取3座长、特长隧道。
1、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表:
包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包一 |
重点桥梁省级检查 |
8座大桥、1座特大桥 |
1.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对抽检桥梁关键部位和结构易损构件进行现场检测(含特殊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桥梁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难以解决或日常养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对抽检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埋设永久位移观测点并进行测量,向管养单位移交永久位移观测点和测量数据。 4.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特殊检查的全部内容)。 |
重点桥隧省级检查后续服务(评价和总结工作) |
1项 |
1.汇总抽检桥梁各分报告,形成重点桥梁省级检查总报告,协助编制检查情况通报。 2.对抽检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3. 对抽检桥梁现场检测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 4.提出下一步桥梁养护管理措施及建议。 |
|
桥梁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桥隧有关的工作。 |
|
包二 |
重点桥梁省级检查 |
8座大桥、1座特大桥 |
1.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对抽检桥梁关键部位和结构易损构件进行现场检测(含特殊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桥梁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难以解决或日常养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对抽检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埋设永久位移观测点并进行测量,向管养单位移交永久位移观测点和测量数据。 4.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特殊检查的全部内容)。 |
桥梁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桥隧有关的工作。 |
|
包三 |
重点桥隧省级检查 |
7座大桥、1座特大桥 |
1.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对抽检桥梁关键部位和结构易损构件进行现场检测(含特殊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桥梁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难以解决或日常养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对抽检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埋设永久位移观测点并进行测量,向管养单位移交永久位移观测点和测量数据。 4.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特殊检查的全部内容)。 |
桥梁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桥隧有关的工作。 |
|
包四 |
重点桥隧省级检查 |
3座长、特长隧道 |
1.隧道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 对抽检隧道土建结构和机电设施进行现场检测(含专项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隧道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养护或运营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其他工程设施等专项检查的全部内容)。 |
隧道风险防控排查情况评估 |
1项(32座中、长隧道) |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98号)及隧道定期检查要求,对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进行检查,评价市州隧道风险防控排查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
|
重点隧道省级检查后续服务(评价和总结工作) |
1项 |
1.形成重点隧道省级检查总报告,协助编制检查情况通报。 2.编制隧道风险防控排查清单,汇总分析各市州风险防控开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 3.提出下一步隧道养护管理措施及建议。 |
|
隧道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隧道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隧道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隧道有关的工作。 |
备注:实际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述主要工作内容,与湖南省2018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隧检测相关的其他工作作为中标供应商应该完成的附属工作,不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作为理由而拒绝完成。
2、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供应商检测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下表。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名,检测工程师不应少于2人,其他技术人员不应少于4人。投标供应商人员应与实际到场人员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有检测人员应熟悉桥隧养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标准。
拟投入检测人员最低要求(包一、包二、包三)
职位 |
职称 |
资格要求 |
人员数量(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 |
1 |
|
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 |
1 |
|
检测工程师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桥梁专业)。 |
2 |
|
技术员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以上2年工作,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或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4 |
|
拟投入检测人员最低要求(包四)
职位 |
职称 |
资格要求 |
人员数量(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隧道专业) |
1 |
|
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隧道专业) |
1 |
|
检测工程师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隧道专业)。 |
2 |
|
技术员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以上2年工作,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或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4 |
|
备注:
(1)从事路桥专业工作时间确定方式:如所学专业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以毕业时间的年限起算;如非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以该人员获取本专业(或机关)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的年限起算;
(2)桥梁特殊检查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与项目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向)专业。
3、设备配置要求
为了使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开展,顺利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项目工作量,投标供应商投入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详见下表。
拟投入检测仪器设备及车辆基本要求(包一、包二、包三、包四)
序号 |
试验仪器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回弹仪 |
1台 |
自有 |
2 |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 |
1台 |
自有 |
3 |
碳化深度测试仪 |
1台 |
自有 |
4 |
裂缝宽度测试仪 |
1台 |
自有 |
5 |
裂缝深度测试仪 |
1台 |
自有 |
6 |
混凝土钢筋锈蚀检测仪 |
1台 |
自有 |
7 |
免棱镜全站仪 |
1台 |
自有 |
8 |
桥梁检测车 |
1台 |
自有或租赁(包四不需要) |
9 |
雷达 |
1台 |
自有 |
10 |
工作车辆 |
2台 |
满足工作使用需要 |
(1)本表所列检测设备和车辆为基本要求,有经验的投标人可依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适当增加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车辆,以充分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自有仪器或设备、车辆须提供设备产权(购置合同和标定证书等)复印件。租赁设备或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设备持有者购置合同和标定证书(如有)的复印件。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依据
(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
(2)《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
(3)《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表》(JTG/TH21-2011);
(4)《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J21-2011);
(5)《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
(6)《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等。
如规范有更新变化,则按照最新规范执行。
2、基本要求
(1)检测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检查检测工作方案开展桥隧的省级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检查检测工作内容。
(2)完成时间。2018年10月15日前中标供应商应完成所有的检查检测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10月31日前应提交全省检查工作汇总分析报告。
(3)检测方案。各检测单位于中标后7天内报送桥隧省级检查工作整体方案和制定检查评分表、隧道风险防控排查表,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检测人员、进度安排,检查检测的内容、方法及手段,采用的检测设备、相关问题与建议等。检测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方案中的人员、设备等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4)检测结果。中标供应商应按规范、技术标准及部省制度有关要求开展检查检测工作,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准确,所有检查检测评价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符合相关规定。
(5)技术状况复核。根据桥隧有关养护管理制度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隧的技术状况复核工作。
(6)其他事项。中标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与桥隧湘关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管理要求
(一)人员
1. 乙方人员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需更换必须经过甲方批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2. 在工作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履约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强制要求更换乙方履约能力达到合同要求的人员,视同人员更换。
3.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派相关人员实施;甲方有指定人员要求的,乙方必须派指定人员实施。
4. 乙方必须派驻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有关人员和试验设备,并按试验检测人员的职业准则开展工作。
5. 乙方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甲方处同时参与其他项目。
(二)工作组织
1. 乙方应指定专用邮箱用于接收甲方的工作安排、要求,甲方通过专用邮箱发送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 乙方应对检测任务合理组织分工,检测时间以甲方工作安排为准。
3. 中标供应商应在单座桥(隧)检测前按“一桥(隧)一方案”编制检查方案并提交给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测工作。完成检查检测工作后1个工作日内将初步结果上报采购人。
4. 乙方应服从甲方及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
(三)纪律要求
1. 投标供应商除向采购人收取合同约定的报酬外,乙方及其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其它各方的任何津贴、回报、礼金等报酬。
(四)其他要求
1. 检测人员、车辆及设备工具的管理及安全由乙方负责。检测人员的生活、办公、通讯以及各项保险等由乙方承担。
五、服务期及验收
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6.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凭普通增值税发票和预付款保函付60%,合同完成验收后凭普通增值税发票付40%。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现修改为: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2018年桥隧省级检测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湖南省公路养护检测与评定工作制度》(湘交计统[2017]92号)有关规定,我局参照交通运输部重点监测桥梁、隧道抽检和巡查工作内容,组织开展普通干线公路重点桥隧监测工作,监督桥隧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桥梁监测根据2017年养护统计年报,按照运营8年及以上、不同桥型、不同建设年代等原则每个市州抽检1-2座大桥及以上桥梁(没有大桥的市州抽取中桥)。重点隧道监测根据2017年养护统计年报,按照运营5年及以上原则全省抽取3座长、特长隧道。
1、服务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四个包,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表:
包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包一 |
重点桥梁省级检查 |
8座大桥、1座特大桥 |
1.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对抽检桥梁关键部位和结构易损构件进行现场检测(含特殊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桥梁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难以解决或日常养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对抽检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埋设永久位移观测点并进行测量,向管养单位移交永久位移观测点和测量数据。 4.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特殊检查的全部内容)。 |
重点桥隧省级检查后续服务(评价和总结工作) |
1项 |
1.汇总抽检桥梁各分报告,形成重点桥梁省级检查总报告,协助编制检查情况通报。 2.对抽检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3. 对抽检桥梁现场检测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分析。 4.提出下一步桥梁养护管理措施及建议。 |
|
桥梁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桥隧有关的工作。 |
|
包二 |
重点桥梁省级检查 |
8座大桥、1座特大桥 |
1.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对抽检桥梁关键部位和结构易损构件进行现场检测(含特殊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桥梁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难以解决或日常养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对抽检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埋设永久位移观测点并进行测量,向管养单位移交永久位移观测点和测量数据。 4.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特殊检查的全部内容)。 |
桥梁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桥隧有关的工作。 |
|
包三 |
重点桥梁省级检查 |
7座大桥、1座特大桥 |
1.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对抽检桥梁关键部位和结构易损构件进行现场检测(含特殊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桥梁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难以解决或日常养护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对抽检桥梁按《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埋设永久位移观测点并进行测量,向管养单位移交永久位移观测点和测量数据。 4.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特殊检查的全部内容)。 |
桥梁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桥隧有关的工作。 |
|
包四 |
重点隧道省级检查 |
3座长、特长隧道 |
1.隧道养护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和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检。 2. 对抽检隧道土建结构和机电设施进行现场检测(含专项检查全部内容),对已加固隧道和历年例行检查质量进行评价对技术状况及养护或运营管理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复查和检测。。 3.提交符合规定的报告(包含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其他工程设施等专项检查的全部内容)。 |
隧道风险防控排查情况评估 |
1项(32座中、长隧道) |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公路隧道安全风险防控专项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18〕98号)及隧道定期检查要求,对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进行检查,评价市州隧道风险防控排查情况,形成评估报告。
|
|
重点隧道省级检查后续服务(评价和总结工作) |
1项 |
1.形成重点隧道省级检查总报告,协助编制检查情况通报。 2.编制隧道风险防控排查清单,汇总分析各市州风险防控开展情况,并形成专题报告。 3.提出下一步隧道养护管理措施及建议。 |
|
隧道技术状况复核 |
1项 |
1.协助对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隧道技术状况进行复核。 |
|
其他工作 |
1项 |
1.协助完成隧道基础数据更新及其他与隧道有关的工作。 |
备注:实际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述主要工作内容,与湖南省2018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隧检测相关的其他工作作为中标供应商应该完成的附属工作,不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供应商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作为理由而拒绝完成。
2、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供应商检测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下表。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满足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1名,检测工程师不应少于2人,其他技术人员不应少于4人。投标供应商人员应与实际到场人员一致,不得替换。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有检测人员应熟悉桥隧养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标准。
拟投入检测人员最低要求(包一、包二、包三)
职位 |
职称 |
资格要求 |
人员数量(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室资格证书(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隧道专业) |
1 |
|
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室资格证书(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隧道专业) |
1 |
|
检测工程师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室资格证书(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隧道专业)。 |
2 |
|
技术员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以上2年工作,具有承担桥梁特殊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或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4 |
|
拟投入检测人员最低要求(包四)
职位 |
职称 |
资格要求 |
人员数量(人)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室资格证书(隧道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隧道专业) |
1 |
|
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室资格证书(隧道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隧道专业) |
1 |
|
检测工程师 |
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试验检测室资格证书(隧道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桥梁隧道专业)。 |
2 |
|
技术员 |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
从事路桥专业以上2年工作,具有承担隧道专项检查的工作经验,持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员或以上等级资格证书。 |
4 |
|
备注:
(1)从事路桥专业工作时间确定方式:如所学专业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以毕业时间的年限起算;如非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以该人员获取本专业(或机关)职称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的年限起算;
(2)桥梁特殊检查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与项目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或委托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路桥、桥梁、桥隧、隧道、道路桥梁、公路与城市道路建设、土木工程(路桥方向)专业。
3、设备配置要求
为了使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开展,顺利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项目工作量,投标供应商投入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详见下表。
拟投入检测仪器设备及车辆基本要求(包一、包二、包三、包四)
序号 |
试验仪器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回弹仪 |
1台 |
自有 |
2 |
钢筋位置及保护层测定仪 |
1台 |
自有 |
3 |
碳化深度测试仪 |
1台 |
自有 |
4 |
裂缝宽度测试仪 |
1台 |
自有 |
5 |
裂缝深度测试仪 |
1台 |
自有 |
6 |
混凝土钢筋锈蚀检测仪 |
1台 |
自有 |
7 |
免棱镜全站仪 |
1台 |
自有 |
8 |
桥梁检测车 |
1台 |
自有或租赁(包四不需要) |
9 |
雷达 |
1台 |
自有 |
10 |
工作车辆 |
2台 |
满足工作使用需要 |
(1)本表所列检测设备和车辆为基本要求,有经验的投标人可依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适当增加必要的检测设备和车辆,以充分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
(2)自有仪器或设备、车辆须提供设备产权(购置合同和标定证书等)复印件。租赁设备或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设备持有者购置合同和标定证书(如有)的复印件。
三、技术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依据
(1)《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11-2004);
(2)《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
(3)《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表》(JTG/TH21-2011);
(4)《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J21-2011);
(5)《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
(6)《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15)等。
如规范有更新变化,则按照最新规范执行。
2、基本要求
(1)检测要求。中标供应商应按经采购人审核通过的检查检测工作方案开展桥隧的省级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检查检测工作内容。
(2)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0日前中标供应商应完成所有的检查检测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检查报告。
(3)检测方案。各检测单位于中标后7天内报送桥隧省级检查工作整体方案和制定检查评分表、隧道风险防控排查表,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检测人员、进度安排,检查检测的内容、方法及手段,采用的检测设备、建议等。检测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检测工作,检测方案中的人员、设备等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4)检测结果。中标供应商应按规范、技术标准及部省制度有关要求开展检查检测工作,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准确,所有检查检测评价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符合相关规定。
(5)技术状况复核。根据桥隧有关养护管理制度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各市州上报的四、五类桥隧的技术状况复核工作。
(6)其他事项。中标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桥梁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与桥隧相关的其他有关工作。
四、管理要求
(一)人员
1. 乙方人员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需更换必须经过甲方批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如果更换则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在工作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人员的履约能力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可强制要求更换乙方履约能力达到合同要求的人员,视同人员更换。
3.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派相关人员实施;甲方有指定人员要求的,乙方必须派指定人员实施。
4. 乙方必须派驻履行本合同书所需的有关人员和试验设备,并按试验检测人员的职业准则开展工作。
5. 乙方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在甲方处同时参与其他项目。
(二)工作组织
1. 乙方应指定专用邮箱用于接收甲方的工作安排、要求,甲方通过专用邮箱发送的工作安排和要求。
2. 乙方应对检测任务合理组织分工,检测时间以甲方工作安排为准。
3. 中标供应商应在单座桥(隧)检测前按“一桥(隧)一方案”编制检查方案并提交给采购人认可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测工作。完成检查检测工作后1个工作日内将初步结果上报采购人。
4.中标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换。
5. 中标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及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规定。
(三)纪律要求
1. 投标供应商除向采购人收取合同约定的报酬外,乙方及其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其它各方的任何津贴、回报、礼金、有价证券等报酬。
(四)其他要求
1. 检测人员、车辆及设备工具的管理及安全由乙方负责。检测人员的生活、办公、通讯以及各项保险等由乙方承担。
2.对于投诉的处理,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被相关单位投诉服务质量存在明显缺陷,且经采购人调查情况属实后,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3.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成果报告应符合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技术要求和部省相关规范要求,并经过同等资质单位和专家评审认定,如果成果报告存在缺陷,应补充服务并修订完善,若经过修改人存在缺陷,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责任。
五、服务期及验收
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6.1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支付方式: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分两期支付,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凭普通增值税发票和预付款保函付60%,合同完成验收后凭普通增值税发票付40%。
七、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