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0-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二楼报告厅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检察院,招标代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采购业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受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该单位二楼报告厅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楼报告厅音视频系统升级改造
二、招标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8-299
二、发布时间及媒介
招标公告已于2018年10月26号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三、变更内容
一、参数部分:
原第24页“二、1.小间距LED显示屏”项中,“整屏面积≥22.6平方米”变更为“整屏面积≥7.29平方米”。
二、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
“技术服务能力”项,分值“0-5分”变更为“0-4分”,将该项评分标准中第3条“灯光专业人员证书”删除,之后序号顺延。
“本地服务”项整体删除,变更为“企业实力”,分值为“0-3分”,该项评分标准为“供应商应具有(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上述文件齐全的得3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明,同时提供查询网页)”
技术部分:
“生产厂家实力”项中,评分标准变更为“1、供应商所投产品小间距LED显示屏生产厂商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得3分,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0-3分)
2、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拥有小间距LED显示屏相关专利证书的得1分,缺项或者没有的不得分。(0-2分)
(以上2项开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资质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单位公章,评标时携带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未携带或携带不全的,均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的综合管控系统平台生产厂商2015年10月以来,具有在项目中应用的案例,提供厅级项目案例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提供局级项目案例每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用户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装订标书中,原件备查。)”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均未变动。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50620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政府采购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1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8329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郑州市招标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