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市消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广州市消防支队革新装备采购项目(0809-1841GZG13B11)更正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市消防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8年11月1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消防支队革新装备采购项目(440100-201811-100290-004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采购文件用户需求,第6页,“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原描述:“1.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a、提供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彩色复印件; b、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提供“3C”认证证书时必须同时提供检验报告);” 更改为:删除上述条款。 (1)采购文件用户需求,第6页,“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原描述:“3.“3C”及检验报告要求:文件中的“3C”是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检验报告”是指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完整有效检验报告(需求中另有说明的除外)。” 更改为:删除上述条款。 (2)采购文件用户需求,第8页,“7.付款方式”。 原描述:“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1)合同;(2)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3)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4)3C认证证书” 更改为: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1)合同;(2)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3)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如磋商公告、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磋商公告、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本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1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石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76616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
联系人:袁南生 | 联系电话:020-83172290 |
传真:020-83172223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人:广州市消防局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路463号 |
联系人:雷振球 | 联系电话:020-38766163 |
传真:020-38766163 | 邮编:510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