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1-23,公告主要内容为:玉林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更改通知一,所属区域:广西-玉林,所属行业分类:机场,招标代理: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民用机场增建商务区和通用航空服务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项目编号:YLZC2018-G2-10878-GXXY
三、招标人名称: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商业用房D-3-06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75-2260287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林市万良路388号
联系人:陈雁洁
联系电话:0775-2686800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9日
六、更正日期:2018年 11 月 22 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招标公告第5.1条原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6 日10时00分。”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8年12 月17 日10时00分。”
2.招标公告第2.2条删除:“若非招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计划工期原为:“总承包计划工期:386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326日历天。”更改为:“总承包计划工期:37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60日历天;采购及施工工期:310日历天。”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财务要求删除:“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的牵头人)注册资金20000万元以上,2015年度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情况;平均营业额(按现值计)不应小于100000万元人民币;财务状况指标中资产负债率低于0.9。(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7.3.3条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的备注删除:“在竣工结算价款未经审定前,项目实施期间执行的合同价均属于合同暂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而”及“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已经财政部门审定,则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金额按中标下浮系数后作为合同暂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
6.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5条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原为:“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更改为:“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4条原为:“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的计价方式”更改为:“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8.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1.1合同价格形式原为:“单价合同 ”更改为:“总价合同 ”。补充:“本项目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含设备购置费,下同)计价具体要求如下:
1.发包人在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估算范围内确定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进行工程招标,与承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格。
2.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后,按财政或相关部门投资评审要求送财政或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预算评审,同时报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大宗设备采购材料(如有,包括设备型号、规格、品牌等指标),经评审后的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费用(即各单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后的总额与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格比较,低者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经评审的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费用若超过批复概算中相对应金额(工程费用)的,则按批复概算中相对应金额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后与建筑安装工程中标价格比较,低者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3.过程计量支付管理。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依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按照各分项、各阶段工程合计总价与实际合同总价相一致的原则提供阶段工程量清单,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定后,发包人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计量支付。项目完成后,承包人根据最终完成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文件和工程结算。
4.工程竣工结算评审。(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未超过财政或相关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10%(含10%) 的建设项目,经审计(或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低于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的建设项目,按建筑安装工程实际结算费用予以工程结算;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格超过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但未超过10%(含10%)的建设项目,发包人按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予以工程结算,超出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超过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10%以上的建设项目,经审计(或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工程结算金额超出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10%(含10%)以内的建设项目,发包人按实际合同总价予以工程结算,超出部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经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金额超出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10%以上的建设项目,超出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10%(含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调价原则外),超出建筑安装工程实际合同总价10%以上部分由发包人承担。但最终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批复概算中相对应金额(工程费用)的,否则按批复概算中相对应金额(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上限价进行支付。
本项目最终以审计(或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为准。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投资原则进行优化设计及造价控制,即应当遵循工程概算不超工程估算,施工图预算不超工程概算,工程结算不超过施工图预算的造价管控原则,做到步步优化,层层控制。”
9.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1.1.2条原为:“经评审后的建安费用(即各单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系数后的总额作为工程总承包建安部分的合同价,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经评审的综合单价一般不予调整。”更改为:“经预算评审后的综合单价作为项目后续结算计价的依据”。
10.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4.1工程进度款原为:“暂定建安工程造价 ”更改为:“实际建安工程造价 ”。
1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10.3原为:“单价合同的计量”更改为:“总价合同的计量”。
原为:“(4)施工图预算:由承包人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及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即以单价合同方式计量),并报送给发包人进行审核,发包人报财政部门审定后确定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一经核对确定,将作为项目实施和计量计价的重要依据。施工图预算经确定后,项目实施执行的合同价=经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中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5)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以承包人实际完成施工图的工程量、经审定的预算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结算资料,由审计部门进行审定。结算价=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中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更改为:“(4)施工图预算:由承包人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年)及招标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送给发包人进行审核,发包人报财政或相关部门审定后确定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价。施工图预算一经核对确定,将作为项目实施和计量计价的重要依据。(5)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以承包人实际完成施工图的工程量、经审定的预算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结算资料,由审计(或财政)部门进行审定”。
12.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条招标控制价说明第3.(1)条设计费原为:“计算公式为: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10%)×投标报价系数,其中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建安费作为计费额进行内插法计算。”更改为:“设计费计算公式为: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10%)×0.9,其中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项目可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16904.86万元作为计费额进行内插法计算”。
第3.(2)条采购及施工费补充:“本项目的采购及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按项目可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含设备采购费)16904.86万元作为招标控制价。”
原为:“施工图预算经确定后,项目实施执行的合同价=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中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项目竣工结算以承包人实际完成施工图的工程量、经审定的预算单价为依据进行据实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结算资料,由发包人进行审定。结算价=经审计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中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可根据发包人需求及征拆进度等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标段逐步逐项实施,当逐项实施时,某单项工程结算价=经审计部门审定的该单项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中标总价/建筑安装工程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更改为:“项目竣工结算以承包人实际完成施工图的工程量、经审定的预算单价为依据进行结算,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结算资料,由发包人报送到审计(或财政)部门进行审定。”
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等出现类似情况,均以更改后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gxzbtb.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特此通知。
招标人:玉林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