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沧州-海兴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县商务局事业/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18.12.06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县商务局事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8-12-07,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沧州海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河北-沧州-海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县商务局事业,招标编号:RHP-C181800993151-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RHP-C181800993151-1
采购人名称:县商务局事业
采购人地址 :海兴县海政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先生 0317-661851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涛、郭明亮0317-2121098
首次公告日期:2018-12-04
更正事项:投标人资格条件更正
更正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做出如下更正: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4条修改为“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2018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4条修改为“4、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2018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中10.6修改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018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4、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表第5项,修改为“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复印件(2018年第三季度(7月至9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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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18-12-06
传真电话:0317-2121098
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52019
备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道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键字:其他,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