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昆山市公路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连续钢结构护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昆山,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昆山市公路管理处,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受昆山市公路管理处委托,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连续钢结构护栏采购(SZZX2018-KS-G-025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评分标准修改为:
评审类别 |
评审项目 |
评审规则 |
分值 |
价格30分 |
价格评审指标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超预算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程序。 |
30分 |
产品质量比较(16分) |
1、响应情况 |
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货物规格响应最高得2分;对货物参数响应最高得2分;对货物配置和技术要求的响应最高得2分。 |
6分 |
2、材料质量、材质 |
2、对本次招标货物的材料性能响应最高得2分,制作工艺响应最高得2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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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材料检测报告 |
3、提供第三方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本次招标货物主要材料(必须含钢管、油漆、反光膜,以上3项少1项扣2分,扣完为止)的检测报告(每份2分),最高6分,原件备查。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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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方案(20分) |
1、施工组织设计 |
1、针对本项目供货过程中的安装规范,2分;合理施工方案,2分;明确开工时间及安装时间,2分; 设备成品保管及保护,2分,进行评审。 |
8分 |
2、安全文明措施 |
2、针对项目特点,拟定供货及安装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2分、应急预案,2分、文明施工措施2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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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度控制措施 |
3、供货及安装过程中合理加快进度,2分、缩短工期的措施,2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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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承诺情况 |
4、根据供货及安装过程中质量承诺情况,2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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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体系(4分) |
1、售后服务及响应情况 |
1、售后服务及响应情况 1.1、售后服务体系,维保设施、人员等情况介绍2分。 注:提供的售后服务人员必须为常驻人员,投标单位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派驻常驻人员,逾期未履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具备24小时抢修能力,做到半小时内响应(出发维修),承诺2小时内完成维护,同时根据售后服务点到当地维护的方便情况,由评委在0-2分内酌情考虑。 |
4分 |
公司评价(30分) |
1、制造商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生产经验 |
1、制造商的生产能力,1分、生产工艺,1分、生产设备,1分、生产经验,1分。 |
4分 |
2、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
2、2015年以来投标单位获得有效期内的县级市政府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或者“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2分;投标单位获得有效期内的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颁发“重合同守信用”或者“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4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核查,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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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配置 |
根据拟投入本采购项目的主要机械设备品种、数量、配套性、服务能力等进行评价,针对本项目增加机械设备的配置。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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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负责人 |
4、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技术能力、项目实施经验等任职资格与业绩评审,由评委按0-5分综合打分。 注: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提供能够证明其技术能力及项目实施经验的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其近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社保记录截图),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分。 新入职员工须提供至少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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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管理项目人员 |
5、由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人员、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等)持证上岗情况,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5分。 注:提供人员的上岗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提供近3个月的投标人为拟投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社保记录截图),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分。 新入职员工须提供至少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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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类似业绩 |
6、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独立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不得分。 |
4分 |
备注:
1、为确保货物、服务质量,投标单位除投标价格得分以外的分值低于75%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技术标内一律不得含有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或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
5、投标文件中如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评委有权请投标人澄清说明,澄清说明事项涉及评分时,评委有权酌情扣分。
6、投标报价超过财政审批预算金额的,投标单位不得进入评标程序。
7、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备带评审时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评委会审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评委需查看原件,而投标单位未带原件备查的,涉及到打分项的评委有权酌情扣分。)
8、本项目由评委会经综合评标法确定成交单位,最低的报价并不能成为成交的唯一依据。
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公路管理处
2、联系人:狄乐超 联系电话:0512-57798611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同丰路656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50369392、50369360/57368271
联系人:李喜利 姚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