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资源县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桂林资源县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资源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资源县林业局,招标编号:GLZC2019-G-10003-GXHT,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资源县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GLZC2019-G-10003-GXHT)变更公告(一)
一、采购项目名称:资源县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G-10003-GXHT
三、采购人名称:资源县林业局地址:资源县林业局
项目联系人:蒋钦喜联系电话:138773001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翠竹路23号翡翠山庄41栋1号别墅
项目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0773-2812226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月30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2月2日
七、本项目经业主调整需对原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如下:
①原“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作废,现对“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做出更改,具体更改如下:
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合计面积、 单价 |
预算金额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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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源县开展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 |
资源镇、河口乡 |
面积约632376.4亩、单价:37元/亩 |
233979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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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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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工作内容 1. 1 调查内容 权籍调查严格按照《广西集体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执行,开展以宗地为单位的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等承包经营权信息的权籍调查。完成相关调查表签字确认,包括会议签到册;村(组)查缺补漏纠错与不动产权籍调查实施方案;方案表决确认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林权不动产权籍调查指界公告;林权不动产权籍调查指界通知书;同意非现场指界书;林权调查表;宗地基本信息表;界址签章表;界址点坐标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其他使用权调查表;林权不动产权籍调查信息公示表;村委公示无异议回执单;资料交接表;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界址交换文件等。负责完成包括宣传培训、资料收集、调查摸底、影像获取、工作底图制作、各种表格印制、数据库转换、数据资料入库等工序。 1.1.1宗地信息 查清宗地的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权利类型、权利性质、土地用途、四至、面积等林地信息。 1.1.2林地承包经营权信息 查清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方、承包方、承包方式、承包年限等内容。 1.1. 3 森林和林木信息 查清森林与林木的权利人、坐落、造林年度、小地名、林班、小班、面积、起源、森林类别、主要树种、株数、林种、共有情况等内容。 1.1. 4 负责本项目集体林地林权查缺补漏纠错及林地不动产权藉调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集体林地林权查缺补漏纠错及林地不动产权藉调查工作所涉及的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并承担所有纠纷调处的工作经费。 1.1.5 负责林权不动产权藉调查所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建档及回收已颁发的旧版林权证。 1.1.6 负责将林权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完成不动产登记并发放林权不动产证,确保林权不动产均山到户发证率达95%以上。 二、主要技术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 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 2017)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国土资发(2015)103 号)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 号)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6)6 号)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回 I:资厅函(2017) 1029 号)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GB/T 26424)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LY/T 1955-2011)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 (桂林政发 (2009) 4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05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 (2018) 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61 号) 《广西集体林地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桂林发【2018】17号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政办发[2017]74号) 三、质量管理 3.1质量管理制度 测绘工作完成后,提交测绘技术报告及调查成果技术报告,调查成果实行作业单位自检和当地政府组织的检查验收制度或由采购方委托第三方质检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3.2组织验收 当地政府很据工作开展情况,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 (1)验收组先进行成果抽检和质量评定。内业随机抽检 15% -30%,外业抽检比例视内业抽检情况决定,但不得低于 5%。根据抽检情况进行质量评定。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作业单位应积极采取解决措施,及时进 行返工。如果问题较多或较严重,质量评定为不合格的,要求作业单位整收后再申请验收。 (2)验收组应出具验牧报告和存在问题的书面处理意见。要求内容具体、表述清晰、数据准确、结论可靠。验收报告一份交被检单位,一份由林业主管部门存档。 3.3第三方质检机构负责检查验收。 四、成果汇交 由权籍调查机构将以村(组)或个人为单位通过权籍调查、公示合格,并给审核合格的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查,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同时告知申请人。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审查合格的权籍调查成果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并在收到林权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完整合格的材料后,完成不动产登记。县不动产登记部门保管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资料和林权权籍调查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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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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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期 |
按阶段分批完成。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之内完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需在资源县成立分公司或办事处(必须在售后服务方案中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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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项目款项分阶段验收合格后分期付清。付费次序、占合同款的比例、付费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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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使用地点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②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条 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中标方进场开工 1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支付至合同款的 30%作为项目的预付款,当中标方完成整个项目的 50%任务量,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至合同款项总额的30%,当中标方完成整个项目 80%任务量,采购方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款项总额的30%,当中标方完成整个项目 100%任务量,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人结清剩余合同款。”
现变更为:第五条付款方式:。
其余内容不变,请按以上更改执行。
特此公告。
广西新衡通工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