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禅城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3-2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收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佛山-禅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垃圾桶,招标代理: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禅城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03月14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收运车辆及垃圾桶采购项目(440604-201903-8624-0002)(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部分内容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 1、原招标文件P27商务部分中第3点服务能力内容: “供应商是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直销伙伴授权证书、分销伙伴代理证书); 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生产商,得4分; 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得2分; 不能出具证明材料的得0分。” 现修改为: “投标人服务能力评审: ①投标人为所投车辆生产商,得4分; ②投标人为所投车辆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得2分; ③不能出具证明材料的得0分。 注: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出具直销伙伴授权证书、分销伙伴代理证书。” 2、原招标文件内容 P27商务部分第4点企业信誉中: “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投车辆制造商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相关证明材料: 1.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4分; 2.连续4年的得2分; 3.连续3年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修改为: “从2013年1月1日起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相关证明材料: 1.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4分; 2.连续4年的得3分; 3.连续3年的得2分。 4.连续3年以下的得1分(不包含3年) 5.不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招标文件与公告涉及以上内容,均做统一修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8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57-8333252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7-8222724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
联系人:陈元 | 联系电话:020-83642820 |
传真:020-83642820-822 | 邮编:510050 |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13号F座1-4层 |
联系人:陈开平 | 联系电话:0757-82227241 |
传真:0757-82227241 | 邮编:528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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