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5-28,公告主要内容为:湘潭湖南省湘潭市森林重点火线区综合治理三期工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湘潭-韶山,所属行业分类:园林,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园林环卫管理处,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9]002580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18.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制造或拥有的,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内容:此条删除,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文件的货物,投标人可以不提供,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处同步修改。
2、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需求,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所采购的主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运行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后即支付至合同总价格的60%;项目完成验收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格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付清。”
更正内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格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所采购的主要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及调试运行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后即支付至合同总价格的60%;项目完成验收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格的95%;余下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付清。招标文件其他相应处同步修改。
3、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