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05,截止日期:201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樟木头镇裕丰社区坭坡村污水应急处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9年06月2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樟木头镇裕丰社区坭坡村污水应急处理服务项目(441900-21-201906-2121301-000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招标文件第29页“3、支付方式”修改为: 3、支付方式: (1)污水处理服务费须按月付款,实际处理量高于1000m3/d的按照1000m3/d结算。 (2)甲乙方签订合同 ,设备运抵现场运作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 10 万元。预付款在甲方支付乙方第一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时扣除,余款在第二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中扣除。 (3)设备到场即代表污水应急处理服务开始。 (4)服务过程中,乙方于次月 5 日前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于次月 5 日前向 乙方支付上月所发生的全部污水处理服务费。 (5)甲方将污水处理费以电汇方式支付至乙方公司账号,应付款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6)服务期暂定为18个月,按实际服务期结算。 2、招标文件第35页“★付款方法和条件”修改为: ★付款方法和条件: ○污水处理服务费须按月付款,实际处理量高于1000m3/d的按照1000m3/d结算。 ○甲乙方签订合同 ,设备运抵现场运作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预付款 10 万元。预付款在甲方支付乙方第一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时扣除,余款在第二个月污水处理服务费中扣除。 ○设备到场即代表污水应急处理服务开始。 ○服务过程中,乙方于次月 5 日前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于次月 5 日前向 乙方支付上月所发生的全部污水处理服务费。 ○甲方将污水处理费以电汇方式支付至乙方公司账号,应付款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服务期暂定为18个月,按实际服务期结算。 3、招标文件第16页“13.谈判报价说明和货币:13.2”修改为: 13.2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水电等全部费用、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4、招标文件第35页“报价方式”修改为: 报价方式: ○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水电等全部费用、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合同总价包括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应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址”修改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07月10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6、“开标时间、地点” 修改为: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0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7、本项目“报名时间”延长至: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07月04日至 2019年07月09日 期间(仅限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东莞市樟木头镇招标服务所)(详细地址: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五楼招投标服务所)进行报名登记。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2801999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黎工 | 联系电话:0769-8778192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
联系人:高顺瑜 | 联系电话:020-83630377 |
传真:020-83293707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人: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农林水务局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一号行政办事中心5楼 |
联系人:梁润枝 | 联系电话:0769-87719879 |
传真:0769-87719879 | 邮编:5230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