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7-1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中央土壤污染详查专项资金—环境监测系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项目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湖南正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编号:湘财采计[2019]006386号,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1、原招标文件P60页《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第一章第7.1条“采购进口产品”的编列内容由“√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更正为:“□ 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2、本项目所有进口产品(指:第一包:1-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2快速溶剂萃取仪(ASE);第二包:2-1全自动水土吹扫捕集仪;第三包:3-1全自动固相萃取仪、3-2全自动定量浓缩仪、3-3多样品自动浓缩仪;第五包:5-2便携式环境气体测量仪、5-3便携式水质多参数测定仪(四电极))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制造商或中国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投标无效。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第五包“采购货物清单”表的“单位”和“数量”与“技术参数要求”表的“单位”和“数量”所列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采购货物清单”的“单位”和“数量”所列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