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1-23,截止日期:2019-12-04,公告主要内容为:兰州甘肃省卫生学校省卫生干部学校门诊部体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变更公告,所属区域:甘肃-兰州,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招标编号:YC19315126,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门诊部体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更正公告二次
受甘肃卫生职业学院委托,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门诊部体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甘肃卫生职业学院门诊部体检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YC19315126(ZBQ)
3.隶属品目:医疗设备
4.隶属行业:教育
5.首次公告日期:2019-11-13
6.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ansu.gov.cn/web/article/402882816e5ea16c016e63f72c4a10e1.html
7.PPP项目标识:非PPP项目
8.购买服务项目标识:非购买服务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更正事项:
1.招标公告中二、项目内容 第五项 本项名称“人体成份”修改为“人体成分”;
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项目内容 第五项 本项名称“人体成份”修改为“人体成分”;
3.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1、甘肃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表 第五项 品名“人体成份”修改为“人体成分”;
4. 招标公告中“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4 09:00:00
2.开标时间:2019-12-04 09:0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二开标厅” 修改为“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5 10:30:00
2.开标时间:2019-12-05 10:3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六开标厅”;
5. 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招标公告“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4 09:00:00
2.开标时间:2019-12-04 09:0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二开标厅” 修改为“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5 10:30:00
2.开标时间:2019-12-05 10:3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六开标厅”;
6.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中第12项“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二 开标厅”修改为:“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 年 12 月 05日 10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六 开标厅”;
7.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中第13项“开标和评标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二 开标厅”修改为:“开标和评标 开标时间:2019 年 12 月 05日 10时 30 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六 楼第 六 开标厅”;
8.招标文件中“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3)2019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修改为“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2.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3)2019年 12 月 05 日10 时 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更正日期:2019-11-21
3、其他所有内容都不改变。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静
2.联系方式:15294204203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卫生职业学院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西岔镇职教园区九龙江街166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 0931-8265355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静 15294204203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或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