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2019年航路监测站补充项目(项目编号:0615-194119070499)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19.12.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09,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2019年航路监测站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无线,招标编号:0615-19411907049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2019年航路监测站补充项目(项目编号:0615-194119070499)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2019年航路监测站补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2019年航路监测站补充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0615-194119070499
3.首次公告日期:2019-12-04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技术规格书,第六项技术要求中第7.1项“航空业务频段监测主机(室外站型)。(1)频率范围:20MHz~6000MHz;(2)监测灵敏度:≤-107dBm;(3)语音分析处理通道频率范围: 64 MHz~137MHz;(4)语音分析处理通道: ≥64路;(5)安装方式:挂杆式。”,现变更为:“航空业务频段监测主机(室外站型)。7.1.1 监测指标:(1)监测频段范围:20MHz~6000MHz;(2)频率稳定度:≤±0.5×10-6;(3)相位噪声:≤-95dBc/Hz@10kHz(fc=1GHz) ;(4)实时中频带宽:≥40MHz;(5)噪声系数:≤15dB(20MHz~3000MHz),≤20dB(3000MHz~6000MHz) ;(6)监测灵敏度:≤-107dBm;(7)扫描速度:≥40GHz/s;(25kHz步进);(8)二阶截点:≥45dBm(低失真模式);(9)三阶截点:≥5dBm(低失真模式);(10)中频抑制:≥90dB;(11)镜频抑制:≥90dB;7.1.2 控守指标:(1)频率范围:118~137MHz;(2)独立射频通道数:不少于2个;(3)独立DDC通道数:不少于32个;(4)最小频率分辨率:1Hz;(5)频率准确度:1x10-7;(6)射频通道噪声系数:≤6dB;(7)监测灵敏度:≤-110dBm;(8)二阶截点: ≥40dBm;(9)三阶截点: ≥10dBm;(10)实时单通道窄带中频带宽:1/2/5/10/15/30/50/120/150/250/300/500KHz;(11)支持解调信号:AM、FM、USB、LSB、CW等;7.1.3 调频广播音频同步分析记录指标:(1)频率范围:87~108MHz;(2)独立解调通道数:不少于30个;(3)解调带宽:40KHz、80KHz、110KHz;(4)音频记录最小时长:1个月;7.1.4 安装方式:挂杆式 ”;
(2)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第5.3.2技术评审内容的第4项技术先进性中第(2)项“投标货物中接收机设备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测试的,提供检验测试报告每一项设备报告得 1 分,最多得2分;(投标货物中接收机设备指招标配置要求中的四种接收机)(2分)”,现变更为:“投标货物中接收机设备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测试的,每提供一项设备的检验测试报告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货物中接收机设备指招标配置要求中的四种接收机)(2分)”;
(3)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评标办法,第5.3.2技术评审内容的第4项技术先进性中第(3)项“投标货物取得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证书授予日期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分)”,现变更为:“投标货物取得航空专用监测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证书授予日期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分)”;
(4)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2.更正日期:2019-12-09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马女士、张先生
2.联系电话:022-27235870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庆丰路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孙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6026196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7235870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6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metb09@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紫金山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087557120100304007426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或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282 |
282 |
航空无线电通信设备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和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2019年航路监测站补充项目 (项目编号:0615-194119070499)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更正公告1.doc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天津市无线电监测站2019年航路监测站补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615-194119070499)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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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无线,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