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16,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智慧就业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及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建设评审结果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网络,招标代理: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2019HACZ3537,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智慧就业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及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评审结果变更公告
项目编号:2019HACZ3537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智慧就业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及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第2包
项目编号:2019HACZ3537-2
智慧就业系统硬件设备采购及网络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第2包(项目编号:2019HACZ3537-2)原中标供应商安徽三实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放弃中标资格,经采购人确认,由安徽长泰信息安全服务有限公司递补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453万元(肆佰伍拾叁万元整)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16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桂阳
电话:0551-66223737、66223646
邮编:230001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