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12-24,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滁州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计事务所招标项目答疑澄清,所属区域:安徽-滁州-来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计事务所招标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来安县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计事务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czcg201912-120)于 2019年12月17日发布交易文件,现对本交易文件中部分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一、问:关于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只能开具3%。
回复: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以,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的。
二、问:关于投标供应商资格中关于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结算审计负责人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注册资格证书”,会计师职称无注册要求,仅注册会计师需要持注册职业资格。
回复:投标人拟派的结算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问:最高限价(费率):3.9‰(其中:工程结算审计费率:1.5‰,土地治理审计:0.2‰,产业服务审计:0.2‰,规划设计、咨询、物业审计:2‰)
结算审计费用=项目结算审定总价×中标费率。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费率)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建议:将工程类结算审计与财务审计分两个包进行招标
回复:按交易文件执行。
本项目所发布的交易文件内容与本澄清答疑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澄清内容为准,交易文件涉及到答疑部分的内容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单位: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