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阳江阳春市村社区级健身广场体育器材购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东-阳江-阳春,所属行业分类:广电,招标代理: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于2019年12月31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阳春市村(社区)级健身广场体育器材购置(441781-201912-00036-001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投标人质疑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 原招标文件第31页商务评审表1、售后服务便利:在阳春市区范围内设有办事处或者售后服务维修点等,得18 分;在阳江市区范围内设有办事处或者售后服务维修点等,得12 分;在广东省内设有办事处或者售后服务维修点等,得6分;改为:1、服务响应性:售后服务响应,在接报后15分钟内响应,45分钟内到达现场,3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出具承诺函。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31页商务评审表 2、依法纳税情况: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其中税种不能为社保保险基金)此项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改为:2、同类业绩: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相关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 分。注:请附上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31页商务评审表 3、依法缴纳社保情况:提供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此项得7分,不提供不得分 改为:3、供货计划:根据各投标人的供货计划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3. 供货计划完善,合理,技术支撑充足的得5分; 2. 供货计划较完善,合理,技术支撑基本满足需求的得2分; 3. 供货计划一般,合理,技术支撑不满足需求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第31页商务评审表增加4、售后服务: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相互比较后进行横向比较打分: 1.售后服务计划完善,合理,技术支撑充足的得18分; 2.售后服务计划较完善,合理,技术支撑基本满足需求的得8分; 3.售后服务计划一般,合理,技术支撑不满足需求的得4分;4.不提供不得分。 五、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2月13日14:30分。 六、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20年2月13日14:00分至2020年2月13日14: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3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谢先生 | 联系电话:0662-766166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馆长 | 联系电话:0662-7733916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江门市银泉花园锦泉街1号109 |
联系人:陈清华 | 联系电话:0750-3803871 |
传真:0750-3803873 | 邮编:529000 |
(三)采购人: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地址:春城东湖益民路图书馆综合楼 |
联系人:杨启浩 | 联系电话:0662-7735299 |
传真:0662-7734469 | 邮编:52960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江门市安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