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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GK2020006)更正公告
2020-02-18 12:10: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河西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2.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1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西区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YGK2020006,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GK2020006)更正公告

        受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XYGK2020006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1-15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以及继续响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更正事项如下: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更正为2020-3-11 09:30:00。2.针对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经仔细研究、分析,现做如下回复,具体详见公告附件“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答疑会回复函”。
2.更正日期:2020-02-17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田宇然
2.联系电话:022-23393292-804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张工
4.采购人联系电话:28113194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393292-804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042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xyzbb07@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天津银行协通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05301201090193843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内容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1,532.9468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第一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地块位于河西区梅林路与洪江道交口西侧,北至规划东江道雨污水泵站地块,东至规划梅林路,南至规划洪江道各道路中心线,西至长泰河,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地块的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地块总面积36247.0m2。项目地块原为天津市玛钢厂所在地。 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场内部分区域堆有建筑垃圾。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较多,包括星光长泰园、有机合成宿舍、海翔公寓等居民区和天津市河西区瑞思特幼儿园等学校及天津市河西区长泰养老院等。地块未来利用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污染土方量约1352 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地下水污染物主要有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地下水治理修复范围的总投影面积为540.8m2,含水层厚度约11.5m,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 本项目要求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29个月内治理修复服务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风评项目—F10地块 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风评项目—F10地块 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风评项目—F10地块 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方案、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2包 2,787.7185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第二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8及X3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8及X3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 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及X3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南侧,东至四季馨园,南至四季馨园,西至枫林北路,北至东江道各道路中心线,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 及X3地块的污染土壤,两个地块总面积约为30511.9m2。历史上先后经历同生化工厂、天津市教学仪器厂、天津市化工设备厂。2002年开始企业逐步被拆除,已于2011年完成全部拆迁。 地块现状为空地,零星散落有塑料袋、砖块等垃圾。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住宅小区。F1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X3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性质为中小学幼儿园用地。 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六价铬、砷,F18地块内六价铬修复面积约为1493.57m2,修复土方量约为2688.43m3;X3地块内土壤修复总体积为10665.06m3,其中0~1.5m治理修复面积5806.04m2,治理修复土方量约为8709.06m3;1.5m~3m治理修复面积约为1304.0m2,治理修复土方量约为1956.0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原地治理修复工作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X3(小学)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X3(小学)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8地块风险评估报告》、《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X3(小学)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3包 3,759.1141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第三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6及F17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6及F17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本项目需具有异地接收地对污染土壤进行堆存及处理处置。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6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与洞庭路交口附近,西至市印刷物资公司及地铁十号线建设指挥部,北至F14地块(现状平地),东至梅林北路,南至珠江道各道路中心线,地块面积约为24456.4m2;F17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梅林路与珠江道交口东侧,东至规划珠江道交通设施用地,西至梅林路,南至珠江道各道路中心线,北至F15地块(原玛钢厂厂内),地块面积约为21294.9m2。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6及F17地块的污染土壤。两个地块所在区域历史上为天津市玛钢厂,2014年玛钢厂内构筑物逐步拆除。 地块现状为待建设空地,地块内地面不平整,堆有建筑垃圾,存在沟壑,无水,F17地块北侧存在外来填土,面积约2.5×103m2,厚度1.3-3.0m,该部分填土为杂色,混有小块砖石。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住区和学校。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F16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苯并[a]芘和六氯苯,修复面积为500m2,修复深度3m,修复土方量为1500m3;F17地块土壤中污染物为六氯苯,修复面积2616.34m2,修复深度选取0~3.0m,土壤修复总量为7849.02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原地修复工作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6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7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6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7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等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土壤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4包 4,778.1845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第四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 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天津市河西区中部,东至东江道,北至规划双海道各道路中心线,西至X1(小学)地块,南至X1(小学)地块。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的污染地下水,地块总面积9761.3m2。地块20世纪50年代初期开始建设陈塘庄工业区,历史上为天津市近代化学厂(南院)一部分,2011-2015年企业逐步被拆除。 地块现状为未利用地,局部地区能够见到建筑垃圾及炉灰渣。距地块中心约800m 范围历史周边敏感区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公共场所,此地块规划为市政设施用地。 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VOCs、SVOCs、TPH 等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对应筛选值;第一层地下水的污染物有氯乙烯、1,1,2-三氯乙烷,修复范围为全场地,第二层地下水的污染物有1,2-二氯乙烷,两层地下水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29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及附件、《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及附件、《陈塘科技商务区内江路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地下水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 25.6-2019)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验收。 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地下水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工程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5包 17,329.7466 地下水污染治理服务 第五包: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5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5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主要针对该项目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并完成治理修复相关服务。本项目需具有异地接收地对污染土壤进行堆存及处理处置。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5地块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梅林路与资江道交口东侧,西至梅林路,北至资江道,东至枫林路各道路中心线,南至F17地块,本次治理修复工作范围为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5地块的污染土壤,地块总面积约为51584.7 m2。本地块历史上为天津玛钢厂南侧区域,2014年玛钢厂内构筑物逐步拆除。 地块现状为待建设空地,地块内地面不平整,堆有建筑垃圾,存在沟壑,无水。地块周边800米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住区和学校。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 为保障地块安全利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第三方进行了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污染情况如下:土壤中污染物主要有六氯苯、铅,六氯苯的修复面积为15819.38 m2,修复量为64805.16 m3;铅的修复面积为1202.52 m2,修复量为4208.82 m3;总修复面积15819.38 m2,总修复量为64805.16 m3。地块内土壤须在服务期内修复达到项目目标。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原地治理修复工作完成,阶段性效果评估工作完成;自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本项目全部完成,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5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F10至F17及相关配套设施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项目——F15地块风险评估报告》和地块未来利用规划确定的地块土壤修复目标值及《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要求,在服务期内通过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效果评估评审。 本项目涉及但不限于制定治理与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与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方案、协助第三方监理及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实施前,按相关要求开展环评相关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河西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YGK2020006)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 答疑会回复函.pdf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17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河西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河西区陈塘科技商务区规划F10、F15、F16及F17、F18及X3、X1(小学)东侧能源站地块场地治理修复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YGK2020006)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20年02月17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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