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变更公告 > 安徽招标网 > 六安招标网 > 正文
安徽金安区基层医疗应急设备采购项目关于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0-03-11 17:16:2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安徽-六安-金安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3.1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1,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六安金安区基层医疗应急设备采购项目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相关事项,所属区域:安徽-六安-金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的规定,现对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遵循的相关事项进行调公告,内容如下:

1、每个投标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委托人员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14天(开标前14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人员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投标人开具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打印纸质“安康码”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3、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六安市金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11


关键字:医疗,安徽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