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蚌埠龙子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采购吸污车项目澄清,所属区域:安徽-蚌埠-龙子湖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BB2019ZFCGZ6481-重1)澄清如下:,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子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采购吸污车项目(项目编号:BB2019ZFCGZ6481-重1)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付款方式:中标价的5%,验收合格后,产品有质量保证期的,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期满予以退还。单项采购预算5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项目(适用于蚌埠市、区财政资金、政府投资项目),供货安装调试完成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蚌埠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或验收,经蚌埠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或验收合格后,出具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凭质量检测或验收报告书才能支付合同价款。具体详见第五章第34.2条款。蚌埠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联系电话:0552-4915604。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付款方式:本项目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资金,有(无)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