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宜春市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袁州区]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袁州区中心城区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YZ2020-001)电子化公开招标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袁州区,所属行业分类:垃圾桶,招标代理: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宜春市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春市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其“袁州区中心城区环卫垃圾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明月-YZ2020-001)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20年1月1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因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并发布了延期公告,现开标时间变更为2020年3月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相关公告,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春市中心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梁晨 电话:0795-3211575
地址:宜春市袁州大厦15楼
代理机构: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蓝宪法13507959382(512917785@qq.com)
吴绍颖18797857941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211号喜来乐大厦601室
宜春明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疫情防控期间要求
根据《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指南》规定,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各投标单位仅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特别说明如下:
(1)供应商需注册宜码通(https://mp.weixin.qq.com/s/DlwXZ08U1Xpgzg1FMlZrnQ);
(2)供应商代表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4)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以症状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5)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6)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不得进入开评标区。
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附表:《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个人住址 |
|
||||||
单位电话 |
|
个人手机 |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
项目名称 |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 否 □ 是 |
|||||||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
查看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