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桂林市电教仪器站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25,公告主要内容为:桂林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十八中东环校区广播器材等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00139-GXJX】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一)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桂林,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桂林市电教仪器站,招标编号:GLZC2020-G1-0013,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十八中东环校区广播器材等教学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C2020-G1-00139-GXJX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电教仪器站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86773922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翠竹路77号耀和荣裕(写字楼)2栋13楼
联系人:邓桂艳 联系电话:0773-2886298 传真:0773-2856718。
五、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4月24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4月24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第二条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内容原为:“1.付款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30%,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由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同等金额的预付款保函或担保,采购人在收到保函或担保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本项目主要硬件设备【含第2分项:教室壁挂式IP网络终端、第5分项:IP网络广播服务器、第7分项:广播网络核心交换机、第12分项:出口网关、第34分项:广播网络光汇聚OLT、第109分项:广播ONU(4口)、第110分项:广播ONU(24口)】到位后,硬件设备规格型号经过检验合格后,采购人支付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款给中标人;其余20%合同款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培训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2个月内支付给中标人。2.根据桂财采〔2020〕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如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时,付款方式为:本项目主要硬件设备【含第2分项:教室壁挂式IP网络终端、第5分项:IP网络广播服务器、第7分项:广播网络核心交换机、第12分项:出口网关、第34分项:广播网络光汇聚OLT、第109分项:广播ONU(4口)、第110分项:广播ONU(24口)】到位后,硬件设备规格型号经过检验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货款给中标人;其余20%合同款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培训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2个月内支付给中标人。3.依据市财采〔2018〕1号文中标人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中标人承诺质保期满)且无争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现更正为:“1.付款方式:本项目主要硬件设备【含第2分项:教室壁挂式IP网络终端、第5分项:IP网络广播服务器、第7分项:广播网络核心交换机、第12分项:出口网关、第34分项:广播网络光汇聚OLT、第109分项:广播ONU(4口)、第110分项:广播ONU(24口)】到位后,硬件设备规格型号经过检验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80%货款给中标人;其余20%合同款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培训完成及设备正常使用后2个月内支付给中标人。2.依据市财采〔2018〕1号文中标人所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中标人承诺质保期满)且无争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十条付款方式作相应更正。
3、更正理由:采购人根据财政资金实际情况调整支付计划。
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的更正,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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