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樟树市气象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3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宜春[樟树市]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西-宜春-樟树,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业主:樟树市气象局,招标编号:中心-zs2020-010,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樟树市气象局委托,依据采购人确定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于2020年4月2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樟树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zhangshu.gov.cn/发布了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评分办法做出如下变更:
一、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分标准中技术部分第2条”投标人提供样品及相关检测报告用于佐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原招标文件为:(1)密度纤维板1块(20*20mm,表面喷漆),需符合BT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GB/T 1171-2009《中密度纤维板》得3分,不符合此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1)厚度为25mm密度纤维板1块(长20cm*宽20cm,表面喷漆),需符合BT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GB/T 1171-2009《中密度纤维板》得3分,不符合此项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为:(2)刨花板1块(20*20mm),需符合BT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GB/T 4897-2015《刨花板》得3分,不符合此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2)厚度25mm刨花板1块(长20cm*宽20cm),需符合BT18580-201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HJ571-2010《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人造板及其制品》、GB/T 4897-2015《刨花板》得3分,不符合此项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为:(6)冷轧钢板1块(20*20mm,表面喷塑),需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根据GB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通过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试验等于或大于72小时,等级检测结果达到10级得3分,未达到此项不得分;
现变更为:(6)厚度为1.2mm冷轧钢板1块(长20cm*宽20cm,表面喷塑),需符合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根据GB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通过乙酸盐雾试验(ASS),连续喷雾试验等于或大于72小时,等级检测结果达到10级得3分,未达到此项不得分;
二、其他不变。
采购人名称:樟树市气象局
联系人:刘国强 1397050551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樟树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樟树市四特大道288号工业园办四楼
联系人:熊先生 0795-7362772
樟树市气象局
2020年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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