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赣州市看守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赣州市本级]江西省看守所食堂材料供应项目电子化内容: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赣州市看守所,招标编号:GZKC2020-GZ-G00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看守所的委托,对看守所食堂材料供应项目(项目编号:GZKC2020-GZ-G001)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2020年5月15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和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变更事项1: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和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
1、以赣州智慧物价手机 APP(或微信公众号)内的-“菜篮子”-“农贸市场”公布的均价为粮油、蔬菜、调味品等的参照价,以实际供货量按每个月结算一次的方式结算(即:当月服务费在次月的十五号前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及付款资料十五号前交至采购人)。
2、以赣州智慧物价手机 APP(或微信公众号)内的-“菜篮子”-“农贸市场”中无法找到参照价的物资,实行定期采价定价的方式确定参照价。采价定价周期超过和不超过1 个月的物资,以实际供货量按每个月结算一次的方式结算(即:当月服务费在次月的十五号前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及付款资料十五号前交至采购人)。
现变更为:
1、所有食材实行定期采价(每月的1号为调价日)定价的方式确定参照价,由采购人确定后执行。
2、每个月结算一次的方式结算(即:当月服务费在次月的十五号前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及付款资料十五号前交至采购人)。
3、当月服务费=实际供货量×参照价×折扣率(%)
4、所有食材单价不超过大型商业超市价格。
备注:如赣州智慧物价手机APP软件重新启动或有由当地政府部门推行的同类物价软件运行,应继续以软件公布的参照价为准;如赣州智慧物价手机APP软件未重新启动或未有由当地政府部门推行的同类物价软件运行,则以上述几条内容实行。
二、变更事项2:
原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和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 开标一览明细表中 单价
1、以赣州智慧物价手机 APP(或微信公众号)内的-“菜篮子”-“农贸市场”公布的均价为粮油、蔬菜、调味品等的参照价,以实际供货量按每个月结算一次的方式结算(即:当月服务费在次月的十五号前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及付款资料十五号前交至采购人)。
2、以赣州智慧物价手机 APP(或微信公众号)内的-“菜篮子”-“农贸市场”中无法找到参照价的物资,实行定期采价定价的方式确定参照价。采价定价周期超过和不超过1 个月的物资,以实际供货量按每个月结算一次的方式结算(即:当月服务费在次月的十五号前开具发票,并将发票及付款资料十五号前交至采购人)。
现变更为:
所有食材实行定期采价(每月的1号为调价日)定价的方式确定参照价,由采购人确定后执行。
此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公告和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康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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