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贵港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贵港-港北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GGZC2020-C1-20546-YCZB,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0-C1-20546-YCZB )
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GZC2020-C1-20546-YCZB
三、采购人名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627号
联系人及电话:邓少连 电话:0775-45829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解放北路龙圣新村四小区224号
项目联系人:李海玲 联系电话:0775-436650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5月29日;
六、更正日期:2020年6月8日
七、现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44、64页中的付款方式: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预付30%合同款作为预付款(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其余货款根据项目完工进度支付进度款,整体项目验收完成后90日内凭中标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尾款,最高支付97%货款。剩余3%合同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在质保期壹年内若中标人完全履行了质量保证义务,且没有任何未解决的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持相关材料向采购人申请退还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现更改为:
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预付30%合同款作为预付款(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其余货款根据项目完工进度支付进度款,整体项目验收完成后90日内凭中标人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尾款,最高支付97%货款。预留3%货款在质保期满后,中标人持相关材料申请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附件信息:
更改公告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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