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2,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2020年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全程代办”服务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安吉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招标编号:JCCS2020-050B,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全程代办”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CCS2020-050B
四、更正理由:原采购文件对项目名称、付款方式(费用支付)及报价要求的设置不准确、不合理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全程代办”服务项目 |
2020年度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吉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核“全程代办”服务项目 |
2 |
付款方式(费用支付) |
费用支付:合同签订后,预先支付合同金额的10%,10月起按照审核实绩,按实支付相应费用。未按时完成相应审核的一次扣除1000元,累计连续5次未及时完成的一次性扣除项目总支付金额的0.5%,累计连续10次未及时完成的一次性扣除项目总支付金额的1%,以上累加,上不封顶。考核环评单位评价不真实的,一家一次扣除2000元,上不封顶。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年年底12月份结算当年环评项目评估费用,签订合同不满12个月,其他转结后,继续履行合同,直至服务期满。 按实际数量支付相应费用,服务费=单个费用x实际审核数量 若总服务费超过成交总价,则以成交总价支付。 |
付款方式(费用支付):按季度,并根据实际完成审核数量支付相应季度的服务费用。 各标项总服务费用若超过50万元(预算金额),则按50万元结算。 未按时完成相应审核的一次扣除1000元,累计连续5次未及时完成的一次性扣除项目总支付金额的0.5%,累计连续10次未及时完成的一次性扣除项目总支付金额的1%,以上累加,上不封顶。考核环评单位评价不真实的,一家一次扣除2000元,上不封顶。 |
3 |
报价要求 |
报总价 |
在“审核行业分类审核费用限额”的基础上,报下浮率。更正后的初次报价表见本公告附件,同时取消原采购文件中的“报价明细表”要求。 |
4 |
价格分计算公式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15%×10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下浮率最高)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1-评审基准价)/(1-最终报价)×15%×100 |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5223073 传真:0572-5028961
附件信息:
初次报价表格式.doc
15.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