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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象山县标定地价评估采购项目的继续征集公告[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06-17 17:36:0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宁波-象山县 招标业主/代理: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1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7,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象山县标定地价评估采购项目继续征集[],所属区域:浙江-宁波-象山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编号:ZJZC-203034,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就象山县标定地价评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至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不足,现继续征集合格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县标定地价评估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ZC-203034

三、公告期限:20200617日至20200630日止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项目概况(内容、项目概况、服务期限等):

品目号

采购内容

主要项目概况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象山县标定地价评估

结合象山县基准地价更新评估工作及象山县房地产市场实际交易状况,特就开展象山县标定评估工作制定本技术方案

202106月底前完成

60万元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4、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无;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文件的提供

8.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2006301700止。

8.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8.3、获取方式: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bidding.zcygov.c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8.4、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8.5、招标文件提供的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8.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9.1、供应商应于20200707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逾期或未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9.2、供应商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应于2020070709:00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开标室二],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007061700(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公告第十四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者,其全部投标文件无效。

9.3、特别说明: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在投标人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应为本项目“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该“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只有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时方可调用。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在截止时间前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开标时间:2020070709:00时(北京时间)。

10.2、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23开标室二],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0.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070709:30时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070709:30时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电子评标,如果备份投标文件仍无法使用则开启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

十一、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1.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11.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本项目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当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交纸质备份投标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投标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869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574-89522039

代理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修文、张百军、熊赣、包莹斐

联系电话:0574-87179087/82       

传真:0574-87179089     

邮箱:tender06@126.com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753557

 

温馨提示: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关键字:其他,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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