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成都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0.07.23 | 截止时间: | 2019-8-12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4,截止日期:2019-8-12,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5101012020001309,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20001309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试点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7月22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原招标文件内第一章“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8月12日14:00(北京时间)。”更正为“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8月12日14:00(北京时间)”其余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0年07月23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财政监督电话:028-61882648;2、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3、备案号:(2020)0976号。4、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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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5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64231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9号4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98877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电话: |
028-6198877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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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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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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