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5,截止日期:2020-8-12,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大同购置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含专用车及执法设备标准比对车含比对仪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大同,所属行业分类:移动,招标代理: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大同市生态环境局,招标编号:SXXXZC-2020-002,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相关投标供应商:
现将大同市生态环境局购置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含专用车)及执法设备标准比对车(含比对仪)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项目编号:SXXXZC-2020-002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生态环境局购置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含专用车)及执法设备标准比对车(含比对仪)项目
三、递交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
现变更为: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2日8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四、招标文件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五、详细技术参数要求变更如下:
序号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移动式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 |
1.1 |
移动式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道边主机系统 |
(2) |
测量原理: ①采用近红外波段的激光二极管吸收光谱测量排气中的CO和CO2,采用紫外光源的紫外差分吸收光谱测量NO和HC(1,3丁二烯),或采用同等有效光源检测。 ▲②不透光度测量采用波长为550nm~570nm的绿色发光二极管光源。 |
(4) |
测量精度: ①CO: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0.25%,取最大值; ②CO2: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0.25%,取最大值; ③HC: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250ppm,取最大值; ④NO:读数值的±10%或绝对误差±250ppm,取最大值; ⑤不透光烟度:相对误差±5%或绝对误差±2%,取最大值。 |
(6) |
▲检出率: 汽车在加速状态,尾气排放管后置或在中间条件下,有效捕获率大于80%。 |
(7) |
▲单车排气污染物检测数据及图片处理时间≤0.7秒,具备昼夜检测功能。 |
(8) |
▲所投产品多个检测光源光束应合束控制,保障数据测量同步性与可靠性。 |
1.2 |
移动式机动车排气污染遥感监测系统道边辅机单元 |
(1) |
▲遥测装置应具有较长的工作距离,光束穿过19m而不应明显降低其信噪比。仪器可以放在远离路边的位置,以减少对司机的干扰。 |
(2) |
辅机单元应尽量便携,无需供电,方便布设于道边进行监测工作。 |
4 |
移动式机动车牌照自动识别装置 包含300万像素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护罩内置灯、RS485防雷器、网络信号防雷器、车牌识别软件及补光灯。 (1)工作站内可对监测现场视频进行实时监控; (2)现场车辆图像抓获率98%以上,有效车牌识别率达到95%以上; (3)可识别牌照颜色和文字; (4)具备新能源车牌照识别功能; (5)同一车牌号能根据车牌颜色区分; (6)具备三脚架及云台,支持电动调节。 |
11 |
标准比对车(免费提供三年运维服务:含车辆维修、检验、保险、驾驶员等)。 车身型式:5门7座MPV; 车身尺寸不小于:5198*1980*1928; 环保标准:国VI; 发动机:不低于2.0T; 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最大功率/最大扭矩:不低于165kW/350N.m; 变速箱类型:手自一体变速箱(AT); 驱动方式:前置后驱; 前悬架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后悬架类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后驻车雷达; 发动机启停; 定速巡航; 主/副驾座椅安全气囊; 远/近光灯光源:卤素; 侧滑门形式:双侧手动及以上; 发动机电子防盗; 座椅材质:真皮; 中控彩色液晶屏幕:触控液晶屏;空调温度控制方式:自动空调。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180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2-7995027
采购代理单位: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大同市御河东路御河湾小区综合楼二层
联系人:赵东
电话:0352-6010042
山西新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