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0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枣庄【枣庄市】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建设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枣庄,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山东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采购人: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568号(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 |
联系方式:0632-3317879(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桥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高新区复元二路157号 | |
联系方式:18563208001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气环境超级监测站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0202002000110 |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19日 | |
四、变更内容: | |
原采购信息内容: 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8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北2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招标文件第56页至第58页技术参数部分“C臭氧雷达”“(2)技术要求”,1.15.3.9、1.15.3.13、1.15.3.14和1.15.3.15条款中,括号中要求的“须提供国家级激光物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检测报告的颁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D、颗粒物激光雷达”“(2)技术要求”,1.16.3.5、1.16.3.8、1.16.3.10和1.16.3.11条款中,括号中要求的“须提供国家级激光物质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MA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检测报告的颁发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 |
|
变更为: 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0年8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市民中心北2区(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技术参数部分:“C臭氧雷达”“(2)技术要求”,1.15.3.9、1.15.3.13、1.15.3.14和1.15.3.15条款中,括号中要求需提供具有CMA资质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作为指标的佐证材料,未提供的将被视为负偏离,原件备查。“D、颗粒物激光雷达”“(2)技术要求”,1.16.3.5、1.16.3.8、1.16.3.10和1.16.3.11条款中,括号中要求需提供具有CMA资质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作为指标的佐证材料,未提供的将被视为负偏离,原件备查。 |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曹阳 联系方式:18563208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