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8-25,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2020年广西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GXZC2020-G3-003192-GDHC)更正公告(一)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将“2020年广西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服务采购”招标文件修改补充如下,如本澄清更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澄清更改通知为准。
1、将《招标文件电子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点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的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 月10 日11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 时30分至11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在开标当天的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 月15 日0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 时00分至0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在开标当天的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
2、将《招标文件电子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1点投标保证金中的(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应满足:“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年8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之前。”
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 年9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之前”
3、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4.1.2点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中的“在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修改为:“在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4、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4.2.1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中的“2020年月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修改为:“2020年9月15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5、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各审查专家最低要求)环保和绿化中的“高级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含 10 年)公路环保和绿化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咨询经验,近 5 年内负责过 2 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互通立交的施工图设计咨询工作,或者近 5 年内担任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主体工程线路里程不少于30公里)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的环保和绿化分项负责人。”
修改为:“高级工程师,具有 10 年以上(含 10 年)公路环保和绿化施工图设计或设计咨询经验,近 5 年内负责过 2 个以上(含2个)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委托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环保和绿化的设计咨询工作,或者近 5 年内担任2个以上(含2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单个项目主体工程线路里程不少于30公里勘察设计工作的环保和绿化分项负责人。”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